一、18岁以上孩子的抚养权会归哪一方
根据中国法律规定,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属于成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父母对其不再负有法定的抚养义务,因此不存在“抚养权归属”的法律问题。
抚养权的核心是解决未成年子女(未满18周岁)的直接抚养主体及抚养费支付问题。成年子女可自主决定居住地点、生活方式,父母无需通过法律程序确定“抚养权归哪一方”。
但若成年子女存在以下特殊情形,父母仍需承担抚养义务:
1.仍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
2.因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
此时,法律关注的是父母是否需继续支付抚养费,而非“抚养权归属”——成年子女可自主选择与父母一方共同生活,父母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协商或由法院判决抚养费的承担方式,但这不属于抚养权范畴。
综上,18岁以上孩子无抚养权归属争议,其生活安排由自身决定;特殊情况仅涉及抚养义务的延续,不涉及抚养权问题。
二、18岁以上孩子的抚养权归属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18岁以上的自然人属于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民法典》第18条)。抚养权的设立以子女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为前提,针对18岁以上子女的情况需分两种情形分析:
1.成年且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父母已无法定抚养义务,不存在抚养权归属问题。此时子女可自主决定生活安排,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转为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民法典》第1067条)。
2.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如因残疾、重病等丧失劳动能力或缺乏生活来源,父母仍需承担扶养义务(《民法典》第1067条第2款)。但需注意,此处不涉及“抚养权归属”——抚养权是针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与抚养权利义务,成年子女的扶养义务是父母基于亲属关系的法定义务,并非抚养权的延续。
综上,18岁以上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无抚养权归属;不能独立生活的,父母承担扶养义务,但不涉及抚养权的“归属”争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8条: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典》第1067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权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给付赡养费。
《民法典》第1084条: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按年龄阶段确定,但不适用于成年子女。
三、18岁以上的人拆迁能获得补偿吗
拆迁补偿的获得与否不以年龄为直接判断标准,关键在于是否具备补偿主体资格。若18岁以上人员是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或在集体土地征收中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享有合法宅基地或房屋权益,有权获得相应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对象为房屋所有权人,无论年龄大小,所有权人均可依法获得房屋价值补偿、搬迁与临时安置补偿等。集体土地上宅基地房屋拆迁时,补偿通常涉及房屋本身及宅基地相关权益,18岁以上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若为家庭共同成员且对房屋或宅基地享有合法权益,可依据补偿方案及家庭内部权益分配情况获得相应补偿或安置利益。具体需结合拆迁项目的补偿政策及个人实际权益状况确定。
当探讨18岁以上孩子的抚养权会归哪一方时,其实18岁以上孩子在法律上一般已成年,父母通常不再有抚养权。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况,如孩子因精神状况等原因无独立生活能力,父母仍需继续履行抚养义务。另外,即便孩子成年,父母在财产支持、生活照料等方面的责任划分也会因具体情况不同而有所差异。若您在处理18岁以上孩子相关抚养问题时,对特殊情况判定、责任义务界定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精准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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