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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协议没有成立是否要返还出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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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25 · 1427人看过
导读:投资协议未成立,原则上出资款应返还。依据法律,民事法律行为未成立,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需返还,投资协议未成立,接受出资款方继续占有构成不当得利。不过,具体是否返还及返还数额要结合实际判断,若一方在协议订立中有过错致对方损失,需担责,如投资人使用出资款产生合理费用,返还时可扣除,有过错方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投资协议没有成立是否要返还出资款

一、投资协议没有成立是否要返还出资

投资协议未成立,原则上出资款应当返还。根据法律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未成立,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投资协议未成立,双方之间的投资法律关系不具有法律效力,接受出资款的一方继续占有款项无合法依据,构成不当得利

但具体是否返还及返还数额需结合实际情况判断。若一方在协议订立过程中有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投资人已使用出资款且产生合理费用,在返还时可扣除该部分。总之,出资款通常需返还,有过错方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二、投资协议未成立,能否追究出资款损失赔偿

投资协议未成立,一般可根据具体情形追究出资款损失赔偿。若一方在缔约过程中有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如恶意磋商、隐瞒重要事实等,给对方造成出资款损失,受损方可依《民法典》中缔约过失责任规定,要求过错方赔偿。

比如,过错方故意拖延签约致市场行情变化使出资款价值降低,或隐瞒项目重大风险诱使对方出资,受损方都能主张赔偿。不过,主张赔偿需受损方举证证明对方存在过错行为、自身有损失、过错与损失有因果关系。若双方均无过错,出资款通常应返还,一般不存在赔偿问题。

三、投资协议未成立,出资款损失赔偿责任咋界定

投资协议未成立时,出资款损失赔偿责任界定如下:若一方存在缔约过失,如假借订立协议恶意磋商、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等,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赔偿范围一般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如为签约支出的费用、利息等;间接损失如丧失其他投资机会的损失等。

若双方都有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根据过错大小分担损失。若不存在过错方,出资款应返还,对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协议未成立,损失通常由各方自行承担。

当探讨投资协议没有成立是否要返还出资款时,其实还有一些关联问题值得关注。若因一方过错导致投资协议未成立,过错方可能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非过错方还可要求补偿为投资所做的合理支出及错失其他投资机会的部分损失。另外,若出资款已用于相关的前期项目准备,返还时对这部分支出的处理也比较复杂。如果您在投资协议未成立、出资款返还方面存在疑问,或者对上述关联问题有困惑,别让难题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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