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企业的法人是哪些设立条件
非企业法人包括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等,设立条件各有不同。机关法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决定,依职权设立,成立即具法人资格。事业单位法人需经审批机关批准设立,依法需登记的,经登记取得法人资格;依法不需登记的,从成立时取得法人资格。社会团体法人,需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经费,章程应符合法律规定,依法需登记的,经登记取得法人资格;依法不需登记的,从成立时取得法人资格。
二、非企业法人设立需满足哪些法律条件
非企业法人包括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等,设立条件有所不同:
机关法人:有独立经费的机关和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机关法人资格。这是基于法规和行政命令自动取得,无需登记。
事业单位法人:应依法律规定或行政决定设立,有自己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经费。具备法人条件的,经登记成立,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资格;依法不需登记的,从成立起具有法人资格。
社会团体法人:需有章程,有符合要求的会员或发起单位,有规范名称和组织机构,有住所、财产或经费。经依法登记成立,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依法不需登记的,从成立时取得资格。
三、非企业法人变更登记有哪些法律规定
非企业法人变更登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规。非企业法人登记事项变更,应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等重要事项,要提交变更登记申请书、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查文件等材料。若擅自变更未履行登记手续,登记管理机关可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撤销登记。完成变更登记后,应及时公告变更信息,确保相关权益人知晓。
在探讨非企业的法人是哪些设立条件后,我们还需了解与之相关的问题。非企业法人设立后,其变更和终止也有相应规定。比如变更登记事项需及时办理手续,终止时要进行清算等。另外,非企业法人在运营过程中,要遵循特定的行为规范和责任承担方式。若违反相关规定,可能会面临法律责任。如果您对非企业法人设立后的变更、终止程序,以及行为规范和责任承担等内容存在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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