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已成事实,还能不能把彩礼要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离婚后主张返还彩礼需满足以下法定情形之一:
1.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需举证证明婚后未实际共同居住(如分居证明、证人证言等),且该情形以离婚为前提。
2.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此处“生活困难”指绝对困难(即给付人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需提供低保证明、村/居委会贫困证明等证据。
若不符合上述情形(如已共同生活、给付彩礼未造成绝对困难),则彩礼通常视为对女方的赠与,离婚时不予返还。此外,法院会结合共同生活时长、彩礼用途(如用于共同消费则扣除)、双方过错等因素,酌定返还比例。
建议您先梳理自身是否符合法定情形,收集相关证据后,可通过诉讼途径主张权利。举证责任由主张返还的一方承担,需注意诉讼时效为三年(自离婚之日起算)。
二、离婚已成事实还能起诉对方重婚吗
离婚已成事实仍可起诉对方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的行为。若在离婚前对方存在重婚情形,即便离婚后发现,也能依法起诉。
首先要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对方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证据,像共同居住证明、对外宣称是夫妻的证人证言等。然后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对方重婚罪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规定,犯重婚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在民事方面,你还可在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以对方重婚存在过错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对方少分或不分。需注意,起诉要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内进行,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离婚已成事实还能否争夺抚养权
离婚后仍可争夺抚养权。
首先需考量孩子的年龄及双方具体情况。若孩子不满两周岁,一般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存在母亲不宜抚养的法定情形除外。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争夺抚养权时,要提供自身抚养条件更优的证据,如稳定的收入、良好的居住环境、充足的陪伴时间等,以证明由自己抚养更有利于孩子成长。法院会综合各方面因素作出判决,以保障孩子的最大利益。
当面临离婚已成事实,还能不能把彩礼要回的问题时,除了这个核心疑问,与之紧密相关的是彩礼返还的比例以及已花费彩礼的处理。若符合彩礼返还条件,具体返还比例会因实际情况有所不同,比如共同生活时间长短、彩礼使用情况等。而对于已经在共同生活中花费掉的彩礼部分,是否还需返还也是大家关注的。离婚彩礼问题错综复杂,每一个细节都可能影响最终结果。若你对这些问题仍存疑惑,想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处理方式,别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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