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共同共有房产份额怎么分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夫妻共同共有房产的份额分割需区分以下情形:
一、有约定从约定
若夫妻对房产归属或份额有书面约定(如婚内财产协议),按约定处理。约定为按份共有的,直接按约定份额分割;约定为共同共有的,按共同共有规则处理。
二、无约定的共同共有分割规则
1.离婚时的分割
依据《民法典》第1087条,离婚时双方先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裁判:
房产可采取折价补偿(取得房产一方补偿另一方)、变卖分割价款或继续共有等方式;
均等分割为原则,但需结合双方经济状况、住房需求、过错程度等调整(如女方无房且抚养子女,可适当多分)。
2.婚内特殊情形分割
婚内未离婚但存在《民法典》第1066条情形(如一方隐藏/转移财产、拒不履行扶养义务等),一方可起诉请求分割,法院按照顾弱势方原则裁判。
三、特殊房产的分割
婚前首付+婚后还贷:登记方取得房产所有权,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为共同财产,由登记方补偿另一方(《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78条);
父母出资购房:婚后父母出资且未明确只归一方的,视为对夫妻双方赠与,属共同财产;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且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的,视为对己方子女赠与,属个人财产。
核心结论:共同共有房产分割以“协议优先”为原则,无协议时法院结合法定照顾因素裁判,特殊房产需根据出资、登记情况区分处理。
二、夫妻共同共有房产,离婚后该怎么做
夫妻共同共有房产的离婚分割,需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及相关规定处理,核心步骤如下:
1.协商分割(优先选择)
双方可书面约定房产归属:
归一方所有,另一方获折价补偿(补偿金额参考房产现值、还贷贡献等);
出售房产后分割价款(需明确付款方式、税费承担)。
协议需纳入离婚协议或经法院确认,避免后续纠纷。
2.诉讼裁判(协商不成时)
法院将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
通常均等分割,但会结合房产来源(如是否一方婚前首付婚后共还)、过错情形(重婚/家暴等)调整比例;
若一方需抚养子女或无房居住,可能优先判归该方(另一方获补偿)。
3.产权变更实操
无贷款房产:凭离婚证、生效协议/判决书、房产证,双方共同办理离婚析产登记(免契税,仅收登记费);
有贷款房产:需先结清贷款或经银行同意变更主贷人(银行需审核新还贷能力),再办理析产。
提示:离婚析产不属交易,免征契税;涉及贷款的房产需提前与银行沟通,避免过户障碍。建议协商优先,必要时委托律师起草协议或代理诉讼。
三、夫妻共同共有的购房情况该如何处理
夫妻共同共有购房,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论登记在一方或双方名下,一般都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时,双方可协商处理,达成一致分割协议。
若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法院通常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若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且同意竞价取得,法院会准许;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评估,取得所有权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可根据当事人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此外,涉及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也应合理分割。
探讨夫妻共同共有房产份额怎么分之后,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房产分割后若涉及过户,需要办理哪些手续以及有哪些费用,这其中可能涵盖契税、公证费等多项支出。另外,如果夫妻一方在分割房产后反悔,法律上是否支持重新分割房产,也存在一定条件限制。处理夫妻房产份额分割问题时情况复杂,若你对这些拓展问题或房产份额分割本身还有疑问,想获取更精准、详细且符合实际情况的专业解答,那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有资深法律专家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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