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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算恶意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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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25 · 1541人看过
导读:恶意借款指借款人借款时就具不还款的主观故意,通过欺骗手段获取资金。常见情形包括虚构借款用途、隐瞒真实还款能力、借款后逃避债务,如谎称生意周转实际赌博、自身负债累累仍大额借款、借款后隐匿行踪转移资产等。按《民法典》,受欺诈方可撤销借款合同,若金额大、情节重,还可能构成诈骗罪并担刑责。
什么算恶意借款

一、什么算恶意借款

恶意借款指借款人在借款时就具有不还款的主观故意,通过欺骗等手段获取资金。常见情形有:一是虚构借款用途,编造虚假理由骗取出借人信任从而获得借款,比如谎称用于合法生意周转,实际用于赌博等;二是隐瞒真实还款能力,明明自身已负债累累、无偿还能力,仍大量借款;三是借款后逃避债务,获得借款后隐匿行踪、转移资产等,使出借人无法追讨欠款。根据《民法典》规定,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借款合同,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若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恶意借款还可能构成诈骗罪,需承担刑事责任

二、什么算恶意拖欠工资法律会如何处理

恶意拖欠工资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故意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行为,通常表现为转移财产逃匿或以其他方法逃避支付,或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的情形。

法律处理方式如下:一行政责任,劳动行政部门接到投诉后应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逾期未支付的,责令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二民事救济,劳动者可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拖欠工资及经济补偿。三刑事责任,用人单位恶意拖欠工资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什么算恶意离职

恶意离职通常指劳动者违背诚信原则及劳动合同约定,以不正当方式解除劳动关系并损害用人单位权益的行为。

常见情形有:未提前通知,《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一般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若未履行此程序突然离职,影响单位正常运转,算恶意离职;工作交接草率,离职时未按规定妥善交接工作、返还财物及重要资料等;带走商业秘密,利用职务之便获取单位商业秘密并泄露或用于其他竞争活动。

恶意离职的劳动者可能需承担赔偿责任,如赔偿单位因岗位空缺、工作衔接不畅等造成的经济损失

在探讨什么算恶意借款时,除了要明确恶意借款的定义,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恶意借款发生后,债权人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债权人可以通过收集借款凭证、沟通记录等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追讨欠款。另外,恶意借款是否会影响个人征信也是很多人关心的。若借款涉及正规金融机构,恶意拖欠可能会被上报征信系统,影响个人信用。如果您对恶意借款的界定、后续处理方式以及征信影响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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