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危险驾驶哪些情形不追究刑事责任
在危险驾驶案件中,以下情形一般可不追究刑事责任:
首先,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依据《刑法》第十三条“但书”规定,若危险驾驶行为未对公共安全造成实质威胁,如在车流量极少的偏远路段短距离醉酒驾驶且未发生任何事故,可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
其次,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危险驾驶罪法定最高刑为拘役,追诉时效是五年,若超过此期限,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若国家发布特赦令,对特定危险驾驶罪犯免除刑罚,也不再追究。
最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刑事诉讼程序失去对象,自然不追究刑事责任。
二、危险驾驶情节轻微是否可不追究刑责
危险驾驶情节轻微的,存在可不追究刑责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不追究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也明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实践中,如果行为人在危险驾驶时,如醉酒驾驶但血液酒精含量刚达到入罪标准、驾驶距离短且未发生交通事故等;又如追逐竞驶未造成严重后果且情节不恶劣的,综合考虑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有可能不被追究刑责。不过,最终需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案情判定。
三、危险驾驶情节显著轻微能否免予刑事处罚
危险驾驶情节显著轻微可免予刑事处罚。依据《刑法》第十三条“但书”条款,危害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等文件也体现该精神。
例如在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中,血液酒精含量刚超过140mg/100ml,且具有挪车、短距离行驶、主动放弃驾驶等情节,无交通事故、抗拒执法等情形,结合具体案情可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检察机关或可作不起诉决定,法院也可能免予刑事处罚。不过,需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判断是否“情节显著轻微”,最终由司法机关根据实际情况认定。
在了解危险驾驶哪些情形不追究刑事责任之后,其实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虽然某些危险驾驶情形不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可能会面临行政处罚,像吊销驾照、罚款等。另外,若因危险驾驶引发交通事故,即便不在不追究刑事责任的范围内,对于民事赔偿的认定与处理也需要依据具体情况分析。若你对危险驾驶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细则、可能面临的行政处罚具体内容,或者危险驾驶引发事故后的民事赔偿问题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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