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打离婚官司抚养权已判怎么办
抚养权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应按判决内容履行相应义务。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妥善照顾子女生活教育,不直接抚养的一方应按时支付抚养费并依法行使探望权。若一方拒不履行判决义务,如拖欠抚养费或阻挠探望,另一方可向作出判决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若当事人认为判决确有错误或出现法定变更情形,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患严重疾病无力抚养、不尽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或子女年满八周岁愿随另一方生活且该方具备抚养能力等,可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之诉。此外,抚养费数额若因子女实际需求增加等原因需调整,当事人也可另行起诉主张变更抚养费。
二、打离婚官司能要求精神损失费吗
离婚官司中,无过错方有权向存在法定过错情形的另一方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根据民法典规定,法定过错情形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及其他重大过错。精神损害赔偿属于离婚损害赔偿的范畴,其主张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对方存在上述法定过错行为;二是该过错行为导致双方离婚;三是主张方为无过错方。主张时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对方存在过错,如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医疗证明,与他人同居的证据等。若双方均有过错,则无权主张该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需结合过错程度、损害后果、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
三、打离婚官司走法律程序需什么材料
打离婚官司需准备以下材料:一身份材料,原告及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结婚证原件或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二诉讼文书,民事起诉状,需载明原被告身份信息,诉讼请求如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实与理由。起诉状份数为被告人数加一。三证据材料,1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分居协议、报警记录、伤情鉴定报告、对方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证据等;2子女抚养相关证据,子女出生证明、户口本,己方抚养能力证明如收入证明、居住证明,对方不适宜抚养的证据;3财产分割相关证据,房产证、车辆登记证、银行账户明细、股权证明、债权债务凭证等。四委托代理材料,如委托律师,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函。以上材料需根据法院要求提交原件或复印件。
当打离婚官司抚养权已判之后,很多人会有新的疑问。比如,后续抚养权是否还能变更呢?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如拥有抚养权的一方出现严重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另一方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的。另外,未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对于孩子的探视权如何保障也是关键问题。法律规定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您对打离婚官司抚养权已判后的这些拓展问题存在困惑,别让疑问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的法律建议。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