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需明确:婚姻存续期间老公的工资并非直接归老婆“一半”,而是双方对该工资形成共同共有关系——即夫妻作为共同共有人,对工资整体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而非按份额(如50%)分割所有。
例如,老公使用工资购买家庭用品或投资,需尊重老婆的平等处理权;若未经老婆同意擅自将大额工资赠与他人,老婆可主张该行为无效。
若后续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法院通常会遵循均等分割原则(即大致各半),但也会结合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等因素调整比例。
综上,婚姻存续期间老婆对老公工资享有共同共有权,而非“一半所有权”,双方需平等协商处理该财产。
二、婚姻存续时父母给女儿买房归谁
婚姻存续期间父母为女儿购房的权属认定,需结合出资方式、登记情况及赠与意思表示综合判断,核心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则:
1.父母全款出资+登记女儿个人名下
若父母以自有资金全额购房,且将房屋产权仅登记在女儿一人名下,推定父母具有赠与女儿个人的意思,该房屋属于女儿的个人财产,不纳入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对应《民法典》第1063条“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2.父母部分出资(如首付)+登记女儿名下+夫妻共同还贷
父母支付的首付部分,若无相反证据(如明确赠与双方),视为对女儿个人的赠与;婚后夫妻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及对应房屋增值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女儿需就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对配偶进行补偿。
3.父母出资+登记夫妻双方名下
无论全款或部分出资,若房屋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推定父母赠与双方,该房屋直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父母与女儿签订书面协议明确仅赠与女儿一人,但登记行为通常视为对赠与意思的变更)。
4.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女儿一人(书面约定)
若父母与女儿签订书面赠与协议,明确房屋仅归女儿所有,即使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仍应按协议认定为女儿个人财产(需注意:书面协议需真实有效,避免事后争议)。
核心结论:权属认定的关键是“父母是否明确只赠女儿”及“登记状态”,全款+单名是个人财产的典型情形,部分出资+共同还贷则需分割共同部分,登记双名通常视为共同财产。建议父母出资时通过书面协议明确赠与范围,避免后续纠纷。
三、婚姻存续时一方人身受损该如何赔偿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人身受损的赔偿问题,需结合损害原因及法律规定分情况处理:
根据《民法典》第1063条,一方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补偿属于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无关。
1.赔偿主体:由侵权方(如肇事司机、侵权行为人)或责任方(如用人单位、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2.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若致残)、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法定项目;
3.财产性质:所得赔偿款归受害方个人所有,配偶无权分割。
若损害系配偶所致(如家庭暴力),根据《民法典》第1091条及相关司法解释:
1.主张条件:婚姻存续期间,单独起诉要求配偶赔偿的,法院不予受理;需在起诉离婚时一并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2.赔偿依据:以家暴、虐待等法定过错为由,请求配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物质损失赔偿。
核心结论
第三方侵权的赔偿归个人所有,由侵权方赔付;夫妻内部侵权需离婚时主张赔偿。建议受害方保留医疗记录、侵权证据,根据损害原因向对应主体索赔。
(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1063条、侵权责任编第1179条、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87条)
在探讨婚姻存续时老婆有老公一半工资吗这个问题后,还存在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拓展问题。比如工资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与个人消费的界定,如果老公将工资大量用于个人非必要消费,是否侵犯了老婆对共同财产的权益;又比如工资在婚姻期间产生的利息等收益,老婆是否也拥有相应权益。婚姻财产的界定和分配情况较为复杂,每一个细节都可能影响到双方的权益。若你对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分配还有其他疑问,想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