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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诈骗犯罪包含哪些作案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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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24 · 1935人看过
导读:信用卡诈骗犯罪作案手段多样,主要包括:使用伪造的信用卡,即制造假卡并使用;使用作废的信用卡,如过期、已注销或被盗用的卡;冒用他人信用卡,未经同意以持卡人名义消费,像拾卡使用;恶意透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限额或期限透支,经两次催收超三月不还。这些行为违法,会受刑事处罚。
信用卡诈骗犯罪包含哪些作案手段

一、信用卡诈骗犯罪包含哪些作案手段

信用卡诈骗犯罪的作案手段多样。一是使用伪造信用卡,即仿照真实信用卡的质地、模式、版块、图样以及磁条密码等制造假卡并使用。二是使用作废的信用卡,包括使用过期的、已注销的或被盗用的信用卡。三是冒用他人信用卡,未经持卡人同意,擅自以持卡人名义使用信用卡进行消费等活动,如拾得他人信用卡后使用。四是恶意透支,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这些行为均违反法律规定,会受到刑事处罚

二、信用卡诈骗本金未超5万会怎么判

信用卡诈骗本金未超5万,若数额较大,依据刑法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这里的“数额较大”,一般指诈骗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不过最终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情节,如诈骗手段、是否退赃退赔、有无自首立功等情节。若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且积极退赔,可能从轻处罚甚至适用缓刑;若存在恶劣情节,量刑会相对重一些。此外,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三、信用卡诈骗犯罪重点方面有什么

信用卡诈骗犯罪重点方面主要有:一是行为方式,包括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使用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使用作废的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和恶意透支。恶意透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二是犯罪认定,需考量主客观要件,主观上要有非法占有目的,客观上实施法定行为且达到一定数额标准。三是量刑标准,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相应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以及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刑罚更重。

当探讨信用卡诈骗犯罪包含哪些作案手段时,除了常见的冒用他人信用卡、恶意透支等,还有一些衍生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诈骗所得资金的流向追踪以及诈骗后对个人信用记录的影响。诈骗资金往往会通过复杂的渠道转移,增加了追赃挽损的难度。而一旦遭遇信用卡诈骗,即便最终追回损失,个人的信用报告上可能也会留下不良记录,影响后续的金融活动。如果您对信用卡诈骗犯罪的资金追踪、信用修复等方面存在疑问,或者想进一步了解相关的法律应对措施,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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