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怎么样属于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屋一般属共同财产。具体情形有:夫妻婚后共同出资购买,无论登记在一方或双方名下;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婚后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按出资份额按份共有。此外,夫妻双方书面约定某房屋为共同财产,也会认定为共同财产。需注意,婚前一方全款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或婚后一方父母出资并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房屋,一般为个人财产。
二、房屋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如何分割
离婚时房屋共同财产分割方式如下:首先由双方协议处理,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若协议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若房屋是婚后购买,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通常均等分割。若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登记在首付方名下,法院可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此外,实践中还需考虑房屋来源、出资情况等因素。
三、离婚时房屋共同债务该如何承担
离婚时房屋共同债务处理一般遵循《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如该债务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以及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属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若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应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法院通常会综合考量债务具体情况、双方经济状况等因素,公平合理地确定双方承担比例。
若一方认为某笔房屋债务不属于共同债务,应提供证据证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非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如是另一方恶意举债或用于个人不合理开支等,由主张的一方承担相应举证责任。
当我们探讨房屋怎么样属于共同财产时,除了常见情形外,还有一些关联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写在双方名下,这种情况通常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另外,夫妻双方在婚前共同出资购房,婚后共同还贷,即便房产只登记在一方名下,该房屋在一定程度上也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在认定房屋是否为共同财产的过程中,涉及到出资比例、赠与性质等复杂情况,可能会让您感到困惑。若您对房屋共同财产的认定细节、分割方式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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