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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总表达想我要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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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23 · 1382人看过
导读: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权,另一方有协助义务。处理孩子想念等问题应优先保障子女利益:不直接抚养方可先协商探望时间、频率,协商不成可起诉;直接抚养方不得阻挠,否则对方可申请强制执行。双方应以孩子感受为先,灵活沟通,有争议可请相关组织介入或诉请调整。行使探望权要以不影响孩子生活为前提。
离婚后孩子总表达想我要如何处理

一、离婚后孩子总表达想我要如何处理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依法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负有协助义务。孩子表达想念,本质是亲子情感需求的体现,应优先从保障子女最佳利益角度处理:

1.行使法定探望权:若您是不直接抚养方,可与直接抚养方协商确定探望时间、频率;协商不成时,可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探望权行使方式,法院通常会依据孩子年龄、生活习惯判决合理方案。

2.协助义务的履行:若您是直接抚养方,不得阻挠对方探望,否则对方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灵活沟通优先:建议双方以孩子感受为核心,通过日常视频、电话保持联系,避免将成人矛盾转嫁孩子。若探望中出现争议,可请求居委会、调解组织介入,或再次诉请调整探望方案。

需注意,探望权的行使应以不影响孩子正常学习、生活为前提,最终目的是维护孩子身心健康与亲子关系稳定。

二、离婚后孩子抛弃父母怎么办

根据您的问题,需区分孩子是否成年及具体情形,结合法律规定分析如下:

一、若孩子已成年且父母符合法定条件

根据《民法典》第1067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法定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离婚而免除。若父母“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可向子女主张:

1.赡养内容:包括经济供养、生活照料、精神慰藉。

2.救济途径

协商或请求居委会/村委会调解;

调解不成,向法院起诉,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履行照料义务。

二、若孩子未成年

未成年子女需父母履行抚养义务,不存在“抛弃父母”的法律概念。若因离婚导致亲子关系疏离:

1.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依据《民法典》第1086条主张探望权,若抚养方阻挠,可起诉要求保障探望;

2.父母应优先履行抚养义务,通过沟通修复亲子关系,必要时可寻求心理干预或家庭调解。

核心提示

法律侧重保障父母的物质赡养权,精神慰藉需结合道德引导,但父母可在诉讼中主张子女定期探望。建议先通过家庭调解解决,必要时委托律师提起赡养纠纷诉讼。

以上分析基于现有信息,具体需结合实际情况细化方案。

三、离婚后孩子18岁后怎么抚养

根据《民法典》第1067条及相关规定,父母对子女的法定抚养义务至子女年满18周岁止,但存在以下例外情形:

1.子女虽满18周岁,但仍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

2.子女因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

上述情形下,父母仍需承担抚养义务。

若离婚时双方已就子女18周岁后的费用达成协议,该约定属自愿履行范畴,具有合同效力,应按约定执行。若无约定且子女已成年并能独立生活,父母无强制抚养义务。

若就抚养问题产生争议,可通过协商或向法院起诉解决,法院将结合子女实际情况判定是否需继续抚养。

需注意:法定抚养义务的例外需严格符合法律规定,超出范围的自愿约定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但双方自愿履行的应予尊重。

当面临离婚后孩子总表达想我要如何处理这一问题时,除了要给予孩子足够的情感回应,还有一些相关情况需考虑。比如,在这种情况下,如何与前任配偶就孩子的探望和相处模式进行有效沟通,以保障孩子能有稳定的情感连接。另外,长期处于这种状态下,如何引导孩子正确面对父母分开的现实,培养其健康的心理也很重要。如果您在处理离婚后孩子思念问题上,遇到与沟通协调、心理引导等相关的困扰,或者对后续情况不知如何应对,别让难题独自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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