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服交警认定书该通过什么途径解决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71条,当事人不服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救济途径分两步:
第一步:申请复核
自收到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复核申请,需载明异议理由(如事实认定错误、法律适用不当、程序违法等)及相关证据。上一级部门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30日内作出复核结论(维持、撤销或变更原认定)。
第二步:诉讼救济
若复核维持原认定或不予受理,当事人可在后续民事赔偿诉讼/刑事诉讼中,向法院提交相反证据(如现场痕迹、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等),请求法院对事故责任重新认定。法院有权依据查明的事实,独立判断责任划分,不受原认定书的绝对约束。
注意事项:复核仅限一次,且法院已受理相关诉讼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需及时固定证据以支撑异议主张,避免逾期丧失救济机会。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71-76条)
二、不服交警认定书该怎么应对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不服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可通过以下途径应对:
1.行政复核程序
自收到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作出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上一级部门提交书面复核申请。申请需载明异议理由(如事实认定错误、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等),并附相关证据(如现场视频、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等)。复核仅一次机会,需重点突出核心争议点。
2.诉讼程序质证
若复核维持原认定书,可在后续民事/刑事诉讼中对认定书质证。交通事故认定书属“证据”范畴,法院将结合全案证据审查其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
-民事诉讼中,可请求法院不予采信该认定书,重新认定事故责任;
-刑事诉讼(如交通肇事罪)中,可向公诉机关或法院提出异议,要求排除或弱化其证明力。
注意:复核期限为法定除斥期间,超期将丧失申请权;诉讼质证需以充分证据推翻认定书,否则法院通常会采信。建议优先通过复核程序救济,确有必要时再结合诉讼维权。
三、不服交警认定责任书怎样上诉求赔偿
若不服交警认定责任书,不能直接上诉求赔偿。应在收到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写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上一级交管部门会在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核结论。若复核后认定责任书确有错误,可作为后续赔偿等事宜的重要依据。
关于赔偿,可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中,需提供事故责任认定书、相关损失证据等。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定责任比例及赔偿数额。赔偿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若构成伤残)等。
在了解了不服交警认定书的相关处理办法后,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申请复核成功后,事故责任重新认定的流程是怎样的,后续赔偿又会如何调整;若复核维持原认定结果,但当事人仍有异议,是否还有其他合法途径继续维权。这些都是在处理不服交警认定书事件中可能会延伸出的情况。如果您在实际生活中遇到了不服交警认定书的状况,或者对上述拓展问题存在疑问,别担心,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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