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两人离婚时双方需不需要赔钱
离婚时并非必然需要“赔钱”,需结合具体情形判断:
一、法定离婚损害赔偿情形(需“赔钱”)
根据《民法典》第1091条,若一方存在以下过错,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1.重婚;
2.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有其他重大过错(如赌博、吸毒屡教不改等)。
该赔偿包括物质损害(如医疗费、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抚慰金,需无过错方主动提出。
二、经济补偿(非“赔”,是补偿)
《民法典》第1088条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家庭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补偿金额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三、财产分割与债务(不涉及“赔钱”)
1.共同财产分割:原则上均等分割,但若一方转移、隐匿、毁损共同财产,法院可判决其少分/不分,但并非直接“赔钱”;
2.共同债务:需双方共同承担,但属对外责任,不涉及向对方“赔钱”。
结论
离婚时“赔钱”仅适用于法定过错损害赔偿,其余情形多为财产分割或经济补偿,并非必然存在。需根据具体行为判断是否符合赔偿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条款)
二、两人离婚时共同债务应该如何处理
根据《民法典》第1064条及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规则如下:
一、共同债务的核心认定标准
夫妻共同债务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共同意思表示:双方共同签名、一方事后追认(如补签、口头认可);
2.家庭日常需要: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如衣食住行、子女教育、医疗)所负债务;
3.共同利益用途: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需要,但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思的债务。
二、清偿规则
1.优先共同偿还:离婚时,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财产优先清偿;
2.协议或判决分担:共同财产不足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双方可协议清偿比例;协议不成的,法院根据债务性质、双方经济能力等判决分担;
3.内部追偿权:夫妻间的清偿协议对债权人无对抗效力(债权人仍可向任一方主张全额偿还),但内部有效——一方超额承担后,可依据协议或判决向另一方追偿。
三、排除情形
非法债务(如赌博、吸毒)、一方单独超出共同生活/经营的债务,不属于共同债务,另一方无需承担。
总结:共同债务以“共同意思”或“共同利益”为核心,离婚时内部可协议分担,但外部需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两人离婚时孩子抚养权归属谁
离婚时孩子抚养权归属需依具体情况判断。
孩子不满两周岁,原则上抚养权归母亲,除非母亲有不适宜抚养孩子的情形,如患有严重疾病、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等。
孩子已满两周岁,父母双方对抚养权协议不成的,法院会根据双方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法院会综合考量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个人品德等因素。例如一方有稳定收入、良好居住条件且无不良嗜好,会更具优势。
孩子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法院在判决时会听取孩子的想法,考虑其希望与哪一方共同生活。
当探讨两人离婚时双方需不需要赔钱这个问题,除了直接的赔偿情况,还涉及一些相关问题。比如若一方在婚姻中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可能会少分或不分,这在一定程度上也类似一种“赔偿”。另外,离婚时若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可能需要给予适当帮助。如果您对于离婚赔偿条件、隐藏财产的界定以及生活困难帮助的标准等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我们的专业法律团队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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