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署的订单合同怎么不成立
根据法律规定,以下情形会导致订单合同不成立:一是订约主体不适格,即订约双方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合同不成立。二是双方未达成合意,订立合同要经过要约和承诺阶段,若一方未作出有效的要约或承诺,合同不成立。例如,对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就视为新要约,原要约失效,若未再达成有效承诺,合同不成立。三是合同形式不符合要求,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且一方未履行主要义务,对方也未接受,合同不成立。
二、签署的订单合同不成立有哪些法律情形
依据《民法典》,订单合同不成立的情形如下:一是当事人未达成合意,即双方未就合同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如对标的、数量等关键内容未形成共识。二是缺乏要约与承诺环节,合同订立需一方要约、另一方承诺,若仅有一方表示订立意愿,另一方未回应或未按要求承诺,合同不成立。三是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签字、盖章或按指印,且未履行主要义务对方也未接受的,合同不成立。四是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未签订确认书则合同不成立。
三、订单合同不成立在法律上需承担哪些责任
一般而言,订单合同不成立,当事人通常无需承担合同责任,但可能产生缔约过失责任。依据《民法典》,若一方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假借订立合同恶意磋商,或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提供虚假情况等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一般包括直接损失,如为缔约支出的合理费用;也可能涵盖间接损失,像丧失与他人订立合同机会的损失等。不过,需主张方举证证明损失与对方过错行为间存在因果关系。
在探讨签署的订单合同怎么不成立之后,其实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合同不成立后,双方因此产生的费用该如何处理,是各自承担还是过错方承担,这是实际中常见且棘手的问题。另外,如果一方基于对合同成立的信赖而进行了前期准备工作,由此造成的损失又该如何赔偿。如果您对订单合同不成立后的费用处理、损失赔偿等拓展问题存在疑问,想要获取更精准、专业的法律建议,不要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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