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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供房离婚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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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21 · 1831人看过
导读:离婚时房产分割情况如下:若房子为夫妻共同财产,先由双方协商处理,如一方拿房补偿另一方;协商不成,法院先判一方使用,待拿到完全产权后另案处理。若一方婚前签合同、付首付、贷款买房,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且登记在首付方名下,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可判归登记方,未还贷款为其个人债务,登记方需补偿另一方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
夫妻供房离婚怎么办

一、夫妻供房离婚怎么办

1.若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先协商处理,比如一方拿房并补偿另一方;协商不成,法院会先判一方使用,等拿到完全产权后再另案处理

2.若一方婚前签合同、付首付、贷款买房,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且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离婚时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可判归登记方,未还贷款是其个人债务,登记方要补偿另一方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

二、夫妻供房离婚时房贷债务如何划分

夫妻供房离婚时房贷债务划分需分情况处理。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房贷通常也为共同债务,离婚时双方可协商债务承担方式,如一方得房并承担剩余房贷,同时给予另一方适当补偿,补偿的计算要综合考虑首付款、已还贷款、房产增值等情况。协商不成,法院一般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可能判房产归一方所有,该方继续偿还剩余房贷,并按照一定标准补偿另一方。

若房产为一方婚前购买并登记在其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归产权登记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方的个人债务,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由产权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三、夫妻供房离婚后房产增值部分权益咋分

夫妻供房离婚后房产增值部分权益分割,需分情况处理。若房屋为夫妻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可判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补偿金额可按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占总房款比例乘以房屋增值部分计算。

若房屋为夫妻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增值部分也相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法院也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当面临夫妻供房离婚怎么办的问题时,除了房产分割,还有一些相关情况需了解。比如若离婚后一方继续偿还房贷,另一方之前的出资该如何补偿。另外,若房产还有剩余贷款未还清,后续的还款责任在离婚后怎样明确划分,也是常见的疑问。这些情况处理起来较为复杂,稍有不慎可能引发新的纠纷。如果您对夫妻供房离婚后的房产补偿、贷款责任等问题存在困惑,别让难题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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