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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父母婚前购房该房产归属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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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21 · 1629人看过
导读:《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一方父母婚前购房归属分情形认定:全款购且登记己方子女名,属子女婚前个人财产;付首付、登记己方子女名、婚后还贷,首付为个人财产,依还贷资金来源确定归属;登记双方或对方名下,视为对双方赠与(有书面明确约定除外)。需结合出资、登记、还贷等证据判断,建议婚前明确财产约定防纠纷。
一方父母婚前购房该房产归属是谁

一、一方父母婚前购房房产归属是谁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及相关司法解释,一方父母婚前购房的归属需分情形认定:

1.全款购房且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属子女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付首付+登记己方子女名+婚后还贷

首付部分为子女个人财产

婚后若以子女婚前个人财产或父母继续还贷,房产仍属个人财产,增值部分归个人;

若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需向另一方补偿(计算公式:共同还贷额÷总房款×当前房产价值÷2)。

3.登记在双方或对方名下:视为父母对双方的赠与,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明确赠与一方的书面约定)。

核心区分点在于出资性质(全款/首付)、登记主体及婚后还贷资金来源,需结合具体证据购房合同、转账记录、产权登记等)综合判断。建议婚前明确财产约定,避免纠纷

二、一方父母婚后出资登记双方名怎么算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且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若无明确书面约定仅赠与一方,则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核心逻辑在于:房屋登记具有物权公示效力,一方父母出资后将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通常可推定其具有赠与双方的意思表示,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规则。离婚时分割该房屋,原则上按共同财产均等分割,但法院可结合出资来源、双方对房屋的贡献度、婚姻存续时间等因素调整分割比例(若存在明确约定则优先按约定处理)。

需注意:若父母出资时与子女及配偶签订赠与协议明确仅赠与己方子女,则即使登记在双方名下,仍可能视为对己方子女的个人赠与,但此类约定需以书面形式明确且无歧义。

三、一方父母婚后全出资登记双方名下归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规定,一方父母婚后全额出资,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从法律原理看,这种登记行为可认定为一方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因为房产登记是物权公示的重要方式,登记在双方名下表明父母有将该房产给予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意思表示。

离婚分割时,若无特殊约定,通常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一般遵循均等分割原则,但法院也会综合考虑双方对房产的贡献、婚姻持续时间、有无过错等因素,适当调整分割比例。

在探讨一方父母婚前购房该房产归属是谁的问题时,还有一些关联问题值得关注。若婚后该房产增值,增值部分的归属也是个关键问题。通常情况下,若房产是一方父母婚前出资购买且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婚后自然增值部分一般仍属于出资方子女。另外,如果婚后对该房产进行了装修等添附行为,这部分添附价值在离婚等情况下如何分割也需明确。若你对一方父母婚前购房的房产归属、增值部分处理或添附价值分割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士会为你精准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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