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判定诽谤罪是捏造
诽谤罪中“捏造”指无中生有、编造不存在的事实。
首先,需明确所涉言论并非基于真实情况。如果言论有真实依据,即便表述存在夸张或不准确,也不构成“捏造”。而凭空虚构、毫无事实基础地散布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内容,符合“捏造”特征。
其次,“捏造”的事实须足以损害他人名誉,引发社会对他人评价的降低。比如虚构他人严重违法犯罪行为、不道德的重大过错等。
再者,该“捏造”行为需通过言语、文字等方式向第三人传播。如果仅是在行为人内心构思,没有对外传播,则不构成诽谤罪意义上的“捏造”传播行为。判断是否属于诽谤罪中的“捏造”,要综合考量事实的真实性、对他人名誉的影响以及传播情况等多方面因素。
二、诽谤罪中“捏造事实”判定标准是什么
诽谤罪“捏造事实”指无中生有、凭空虚构虚假事实。判定需考量以下方面:一是事实虚假性,即所传播内容与客观事实不符,是编造出来的。比如,故意编造他人违法犯罪的虚假情节。二是主观故意性,行为人明知事实虚假,仍故意捏造并散布,以损害他人名誉。若因误信不实消息而传播,无故意捏造目的,通常不构成。三是实质性影响,捏造的事实需对他人名誉造成较严重损害,如导致他人社会评价降低、精神痛苦等。若只是轻微、未造成实质影响的不实言论,一般不认定为诽谤罪中的“捏造事实”。
三、诽谤罪“捏造事实”判定证据如何收集
收集诽谤罪“捏造事实”判定证据可从以下方面着手:
书证:收集造谣者发布的文字材料,如文章、传单、信件等,这些材料需能体现所捏造的事实内容,要注意保留原件或完整的电子版本。
视听资料:通过录音、录像等记录诽谤言论的视听资料,要保证其来源合法、内容完整且能清晰反映诽谤事实。
证人证言:寻找知晓诽谤情况的证人,让其提供关于造谣者捏造事实及传播的证言,证人应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电子数据:包括造谣者在网络平台发布的内容,如微博、微信朋友圈等,可通过公证等方式进行证据保全。收集证据要合法合规,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必要时可寻求警方或律师帮助。
当探讨如何判定诽谤罪是捏造时,我们还需了解相关的拓展情况。判定为捏造后,受害者可要求侵权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包括精神损害赔偿等。而且,诽谤行为一旦构成犯罪,除了要承担刑事责任外,犯罪记录还会对个人的生活、工作产生诸多不利影响。另外,在网络环境下,判定诽谤罪是捏造也面临一些新挑战,比如信息传播速度快、范围广等。如果您对判定诽谤罪是捏造的具体标准、后续法律程序以及网络诽谤的判定等问题存在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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