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赠与房子所签协议有无效力
婚前赠与房屋的协议效力需结合《民法典》相关规定分析:
1.协议本身的效力:根据《民法典》第657条,赠与合同属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强制性规定及公序良俗即有效。若协议明确赠与人无偿转让房屋所有权,受赠人接受,则协议自成立时生效。
2.物权变动的特殊性:房屋为不动产,依《民法典》第209条,物权转移需办理过户登记。仅签协议未过户的,赠与人可依《民法典》第658条行使任意撤销权,但以下情形除外:协议经公证;或属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
3.附条件的赠与:若协议附结婚等条件,需审查条件合法性。婚姻自由为基本原则,但若条件未违反强制性规定,条件成就时协议约束双方;若条件无效,则条件条款无效,但不影响协议其他部分效力。
结论:协议本身通常有效,但房屋所有权转移以过户为标志;未过户且未公证的,赠与人可撤销赠与。建议及时办理过户或公证协议以固定权利。
二、婚前赠与房产作为财产是否有效
婚前赠与房产一般是有效的。根据法律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只要赠与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赠与意思表示真实,赠与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该赠与行为就有效。
不过,房产属于不动产,其产权变更需办理过户登记。若仅签订赠与协议而未过户,赠与人在房产过户前一般可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能随意撤销。所以,婚前赠与房产若想保障受赠方权益,应及时办理过户登记或进行赠与公证。
三、婚前赠与房产离婚后夫妻怎样分割
婚前赠与房产离婚时分割需分情况处理。若一方在婚前将房产赠与另一方并完成过户登记,该房产属于受赠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若赠与房产未办理过户登记,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可撤销赠与,此时房产仍为赠与人所有。若婚前父母赠与夫妻双方房产,一般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处理,通常是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在探讨婚前赠与房子所签协议有无效力时,除了协议本身效力问题,还会延伸出一些相关情况。比如协议有效后,若后续一方反悔想要撤销赠与,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呢?这就和赠与是否已经办理过户登记等因素有关。另外,若赠与协议中附带有条件,当条件未达成时,协议的效力以及房子的归属又该如何判定。这些都是与婚前赠与房子协议紧密相关的问题。如果您对婚前赠与房子协议的效力判定细节、撤销情形等仍有疑问,别错过获取精准答案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为您答疑解惑。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