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可否申请债务人破产
法院不能主动申请债务人破产。破产申请需由法定主体提出,包括债务人、债权人以及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可自行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债权人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可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法院的职责是对破产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裁定受理并启动破产程序。所以法院是破产申请的受理和裁决机关,而非申请主体。
二、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申请有何条件
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申请需符合实质与形式条件。实质条件方面,根据《企业破产法》,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法院应受理破产申请。如债务到期未还,经债权人催告仍未履行,同时企业资产负债表显示资不抵债,或现金流量表表明无法支付到期债务,可认定符合条件。
形式条件上,申请人要提交书面破产申请及相关证据材料,如债务人基本情况、债务清册、债权清册、财务会计报告等。法院收到申请后,在15日内裁定是否受理,特殊情况经上级法院批准可延长15日。符合条件的,裁定受理并指定管理人;不符的,裁定不予受理。
三、法院受理债权人破产申请需啥条件
法院受理债权人破产申请需满足以下条件:
实质条件: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即债务履行期限已届满,且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债权人的债权是财产上的请求权,且该债权已到期、合法、有效。
形式条件:
债权人要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申请书应载明申请人、被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目的,申请的事实和理由等。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一般是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
法院会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有异议的应在七日内向法院提出,法院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无异议的,法院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当探讨法院可否申请债务人破产时,除了要明确法院本身一般不主动申请债务人破产,多由债权人或债务人提出申请外,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债务人被申请破产后,财产如何进行清算和分配,这关系到众多债权人的利益。另外,破产程序中债权人会议的职权和作用也十分关键,它能对破产事项进行决策。如果您对法院申请债务人破产的相关流程、破产财产清算分配规则,或是债权人会议的具体运作等问题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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