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破产前法院判定的债权是否受法律保护
破产前法院判定的债权受法律保护。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经法院判定的债权属于确定的债权,其效力得到司法确认。在破产程序中,该债权应依法进行申报,成为破产债权。
法院判定的债权在破产清偿时,会按照法定的清偿顺序参与分配。一般先由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按照职工债权、社保税费债权、普通债权等顺序清偿。经判定的债权与其他合法债权一样,在相应顺序中按比例受偿。只要债权判定合法有效,其权益会在破产程序中得到保障,债权人可通过合法途径实现自身债权受偿。
二、破产前法院判定债权的受偿法律规定是啥
破产前法院已判定的债权,在破产程序中依据《企业破产法》规定受偿。首先,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以下顺序清偿:一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等,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是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是普通破产债权。法院判定的债权若属普通债权,按比例清偿。若存在担保物权,担保债权人对担保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其债权就担保物价值优先于其他债权受偿,不足部分作为普通债权清偿。
三、破产前法院判定债权受偿顺序法律规定有哪些
破产前法院判定债权受偿顺序主要依据《企业破产法》。首先,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如破产案件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费用等;共益债务像因管理人或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合同所产生债务等。
之后,清偿顺序如下:第一,破产人所欠职工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第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第三,普通破产债权。
若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债权,按比例分配。
当探讨破产前法院判定的债权是否受法律保护时,其实还有一些关联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若该债权受法律保护,在企业破产清算的过程中,其清偿顺序是怎样的,不同性质的债权清偿顺位存在差异,这会影响到债权的实现程度。另外,对于有担保的法院判定债权,在破产程序里又有怎样特殊的处理方式。如果您对破产前法院判定债权的清偿顺序、担保债权处理等相关问题存在疑问,别让困惑继续困扰您。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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