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行时能否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
执行时一般不能直接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执行程序中追加被执行人,需严格遵循法定原则。若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可尝试追加。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以及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若债权人主张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为共同债务,需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若符合上述条件,可通过执行异议之诉等法定程序,向法院申请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
二、执行时能否追加被执行人配偶
执行时一般不能直接追加被执行人配偶为被执行人。执行程序中追加被执行人有着严格法定条件,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未明确规定可直接追加被执行人配偶。
若生效法律文书仅将夫妻一方确定为被执行人,债权人若认为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想让配偶担责,通常应通过诉讼程序,另行起诉确认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待取得新判决后,再依据新判决申请执行配偶财产。
不过在司法实践中,各地做法存在差异,部分法院会审查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若能认定,可能会在执行程序中追加。但总体而言,追加需严格依法进行。
三、执行时能否直接将妻子列为被执行人
执行时一般不能直接将妻子列为被执行人。执行程序中追加被执行人需严格遵循法定情形。
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可通过诉讼程序确定债务性质,由法院判决妻子承担共同还款责任后,再对妻子进行执行。若直接在执行程序中追加,需有明确法律依据,如夫妻双方在债务形成时共同签字或事后妻子追认等能认定为共同意思表示的情形;或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
若无上述法定情形,执行法院不能直接追加妻子为被执行人,债权人应另行起诉确定妻子责任。
在探讨执行时能否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这个问题后,我们还需关注一些相关情况。若配偶被追加为被执行人,其名下财产可能会被执行,那么如何保障配偶的合法财产权益不受侵害是值得思考的。另外,在执行过程中,若配偶对追加有异议,该通过怎样的法律途径来提出和解决。这些都是和“执行时能否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紧密相关的问题。如果您在执行案件中遇到关于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的难题,或是对相关后续问题存在疑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您详细解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