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行阶段债务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执行阶段债务清偿顺序区分不同情况。若被执行人为公民或其他组织,在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有多个普通债权人申请参与分配时,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若存在担保物权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优先于普通债权受偿。
若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符合破产条件,当事人不申请破产或法院不受理破产申请的,对于普通债权,按照财产保全和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先后顺序清偿;有担保物权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同样优先受偿。
总之,担保物权等优先债权优先于普通债权,普通债权在不同主体情形下按相应规则清偿。
二、执行阶段债务人财产转移能撤销不
执行阶段债务人转移财产,符合条件的能撤销。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请求撤销。债权人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撤销后,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执行法院可执行该财产。
三、执行阶段债务人转移财产能否撤销
执行阶段债务人转移财产,符合条件的可以撤销。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权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若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消灭。
在了解执行阶段债务清偿顺序是怎样的之后,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当存在多个担保物权时,不同类型担保物权的优先受偿顺序如何确定,这会直接影响到债务清偿的实际情况。另外,如果债务人在执行阶段有新的债务产生,新债务与原有债务的清偿先后顺序也需要明确。这些问题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都可能遇到,处理不当可能会引发诸多纠纷。若你在执行阶段债务清偿方面还有更多疑问,想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细节,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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