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时结婚后的共同财产怎么分
离婚时婚后共同财产分割,首先由双方协议处理,遵循自愿原则来确定财产分割方式和份额。若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若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时结婚已过两年,彩礼还能要回吗
一般情况下,结婚两年后离婚,彩礼难以要回。根据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若查明属于以下情形,法院应予以支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后两种情形应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结婚两年通常意味着双方共同生活过,若不符合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一条件,要求返还彩礼较难得到法院支持。生活困难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所以需结合实际,看是否满足法定返还彩礼情形来判断能否要回彩礼。
三、离婚时结婚送的戒指该归谁所有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结婚戒指的归属需结合其性质及赠与情况综合判断:
1.婚前赠与的戒指:属受赠方个人财产
若戒指为婚前一方(如男方)赠与另一方(如女方)的订婚或结婚戒指,通常视为附条件的赠与——条件为双方结婚。一旦婚姻关系成立,赠与条件成就,戒指所有权即转移至受赠方(女方),且不可撤销。离婚时,该戒指属于女方婚前个人财产,归其所有。
2.婚后购买的戒指:一般认定为个人专用生活用品
根据《民法典》第1063条,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结婚戒指通常由女方长期佩戴、专属使用,即使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也应视为女方的个人专用品,离婚时归女方所有。
例外情况:若戒指价值极高(如远超普通生活用品范畴的奢侈品钻戒),法院可能结合实际情况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需举证证明其非“专用生活用品”(实践中此类情形较少)。
3.双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若夫妻对戒指归属有书面或口头约定(需举证),按约定处理。
结论:通常情况下,结婚戒指归受赠方(佩戴方)个人所有,离婚时不参与共同财产分割。
(注:具体案件需结合购买时间、资金来源、戒指价值等细节判断,以上为一般性法律分析。)
当探讨离婚时结婚后的共同财产怎么分,除了常见的分割方式外,还有一些关联问题值得关注。比如房产分割问题,若房产是婚后共同购买且有贷款未还清,分割时不仅要考虑房产价值,还要考虑剩余贷款的承担。另外,对于一方在婚后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进行分割。离婚财产分割情况复杂,若你在实际处理中对这些拓展问题或财产分割细节还有疑问,别让难题困扰自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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