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次协议离婚己打好怎么处理
若已签订好第一次离婚协议书,接下来需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携带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并给予双方离婚冷静期,期限为三十日。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均可撤回申请。
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此时婚姻关系解除。若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申请,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第一次协议离婚没办成怎么办
根据《民法典》规定,协议离婚有30天冷静期。若第一次协议离婚没办成,需看具体原因。
若因冷静期内一方反悔撤回申请,另一方坚持离婚,可选择诉讼离婚。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证据等材料,由法院审理。
若因材料不齐等程序问题没办成,准备好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所需材料后,可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重新开始冷静期程序。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双方再共同前往申请发给离婚证。
三、第一次协议离婚没有达成怎么办
若第一次协议离婚未达成,可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双方可在之后一段时间内再次协商,尝试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关键问题达成一致,重新拟定离婚协议。若协商仍无果,一方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诉讼中,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财产分配、子女抚养权归属等进行审理判决。比如,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会遵循均等分割原则,同时会照顾无过错方及抚养子女一方。关于子女抚养,会综合考虑孩子意愿、双方抚养能力等因素。若一方能证明另一方存在家暴、重婚等过错行为,在财产分割上可主张多分。最终,由法院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
当我们了解了第一次协议离婚己打好怎么处理后,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协议离婚后,如果一方对财产分割反悔该如何解决;另外,若涉及子女抚养问题,后续抚养权变更又该遵循怎样的程序。这些都是在协议离婚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情况。协议离婚看似简单,实则有许多法律细节需要我们去把握。如果你对第一次协议离婚后的这些拓展问题,或是对协议离婚本身还有更多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现在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答疑解惑,提供精准的法律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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