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姻存续期间怎样给孩子要抚养费
婚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均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法定抚养义务。若一方拒不履行该义务,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可通过以下途径主张抚养费。首先双方可协商确定抚养费数额及支付方式。协商不成时,由子女作为原告,其法定代理人通常为履行抚养义务的一方父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抚养费数额需结合子女实际需要、父母负担能力及当地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给付,负担多个子女的可适当提高,但不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参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法院会依法判决未履行义务一方支付相应抚养费。
二、婚姻存续期间怎样要求分割财产
婚姻存续期间,原则上夫妻共同财产不得分割,但存在法定情形时,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根据民法典规定,法定情形包括: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请求分割时,需向法院提交证据证明存在上述情形,经法院审理认定符合条件的,将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分割时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同时保护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需注意,该分割不影响婚姻关系的存续,仅针对现有共同财产进行部分或全部分割。
三、婚姻存续期间宅基地算共同财产吗
婚姻存续期间宅基地所有权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其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村民仅享有使用权。关于宅基地使用权,需结合取得方式认定:若婚姻期间以家庭名义申请且夫妻双方均为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使用权可视为家庭共有;若仅一方为成员,另一方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则使用权通常归成员一方,但基于该宅基地在婚内建造的房屋,属夫妻共同财产。需注意,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人身依附性,分割时不涉及所有权转移,仅可对地上房屋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进行处理。
在探讨婚姻存续期间怎样给孩子要抚养费时,除了一般的索要方式,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若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后续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流程是怎样的。另外,抚养费的数额并非一成不变,当孩子生活学习成本增加等情况出现时,该如何合理合法地要求增加抚养费。这些都是和索要抚养费紧密相关的问题。如果你在婚姻存续期间给孩子索要抚养费过程中遇到难题,或是对上述拓展问题存在疑惑,别让困扰继续,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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