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东代位诉讼应以谁的名义起诉
股东代位诉讼,又称股东代表诉讼,是在公司合法权益受不法侵害但公司怠于起诉时,股东以自己的名义为公司利益提起的诉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损害公司利益,而公司怠于追究其责任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董事会或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监事会、监事、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请求后拒绝起诉,或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起诉,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股东代位诉讼怎么处理的
股东代位诉讼指当公司合法权益受他人侵害,而公司怠于起诉时,股东以自己名义为公司利益提起诉讼。
符合条件的股东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起诉,如监事侵害公司权益,股东书面请求董事会起诉。若监事会、董事会收到请求后拒绝起诉,或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起诉,或情况紧急、不立即起诉会使公司利益受难以弥补损害,股东有权为公司利益以自己名义直接起诉。
股东代位诉讼中,股东胜诉利益归公司,股东因诉讼付出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需注意,股东应提供证据证明公司利益受损及自己的诉求合理合法。
三、股东代位诉讼怎么处理案件
股东代位诉讼是指当公司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公司怠于起诉时,股东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处理该类案件,首先原告股东要满足持股要求,即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
股东需先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等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些机关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起诉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股东才可自己起诉。
诉讼中,股东是以自己名义为公司利益起诉,胜诉利益归公司,诉讼费用等合理开支由公司承担。若股东败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在探讨股东代位诉讼应以谁的名义起诉这个问题时,其实还有相关要点值得了解。一方面,股东代位诉讼的前置程序很关键,股东需先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等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这些机关拒绝起诉或30日内未起诉等特定情形下,股东才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诉讼。另一方面,股东代位诉讼的范围和赔偿归属也有规定,胜诉后赔偿一般归公司而非股东个人。若你对股东代位诉讼的前置程序、赔偿归属等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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