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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诈骗罪中从犯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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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8 · 1549人看过
导读:贷款诈骗罪中从犯认定需考量其是否在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起次要作用的从犯参与部分实行行为,地位低、参与程度不高、对危害结果作用小,如帮忙伪造非关键资料;起辅助作用的从犯不直接参与实行行为,而是为犯罪创造便利,如提供工具、转移所得等。司法实践要综合判断,从犯应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贷款诈骗罪中从犯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一、贷款诈骗罪中从犯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贷款诈骗罪中从犯认定需考量是否在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 起次要作用的从犯,通常参与了部分实行行为,但在整个犯罪活动中所处地位较低、实际参与程度不高、具体行为对危害结果作用较小。比如在贷款诈骗里,帮忙伪造部分不太关键资料,未直接主导骗贷核心环节。 起辅助作用的从犯,不直接参与实行犯罪构成客观要件行为,而是为犯罪创造便利条件。像为贷款诈骗提供犯罪工具,或帮助隐瞒、转移诈骗所得等。 司法实践中,判断是否为从犯要综合各方面因素,结合嫌疑人在犯罪中的实际行为、地位、对犯罪完成的作用等确定。从犯应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二、贷款诈骗罪中从犯认定的条件是什么

贷款诈骗罪中从犯认定需符合以下条件。从主观方面看,行为人需明知主犯实施贷款诈骗行为,并且有帮助主犯实现犯罪目的的故意。若行为人不知情,则不构成从犯。 从客观行为方面,从犯的行为对主犯实施贷款诈骗起到辅助或次要作用。辅助作用表现为提供犯罪工具、协助伪造贷款资料、提供信息等;次要作用是指虽参与实行部分犯罪行为,但相较于主犯,其行为对犯罪结果的发生所起作用较小,如在共同诈骗中负责部分流程,并非主导整个诈骗活动。 对于从犯,处罚时应根据其在犯罪中所起作用大小,比照主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三、贷款诈骗罪中介不知情介绍怎么办

若中介在介绍贷款过程中对贷款诈骗不知情,通常不构成贷款诈骗罪的共犯,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中介仅起到介绍作用且无主观故意参与诈骗,其行为缺乏犯罪构成要件的主观方面。 不过,若中介在介绍贷款时有违反相关行业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行为,可能需承担相应民事责任。比如,中介未按规定履行审查义务,虽无诈骗故意,但因疏忽大意给贷款人造成损失,贷款人可要求中介承担赔偿责任。中介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提供所掌握的相关信息,以证明自身无诈骗故意和参与行为。

在探讨贷款诈骗罪中从犯认定的标准是什么时,我们还需了解其涉及的量刑问题。从犯在贷款诈骗犯罪中通常起到辅助或次要作用,依据法律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不过具体的量刑会结合从犯参与犯罪的程度、所起作用大小等因素综合判定。另外,从犯若在案发后积极退赃退赔,也会在量刑时予以考量。要是你对贷款诈骗罪中从犯的量刑标准、退赃退赔相关法律规定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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