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孩子18岁离婚一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抚养费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止。若子女已满十八周岁但系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如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父母仍有给付义务。若属于上述例外情形,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未直接抚养方支付抚养费。若子女已成年且能独立生活,则父母无法定给付义务,无法强制要求支付。
二、孩子18岁该给多少数额的抚养费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子女年满十八周岁已成年,父母原则上无需继续给付抚养费。但子女仍在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或因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父母应承担必要抚养费。抚养费数额需结合子女实际需要、父母负担能力及当地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给付;负担两子女以上的,比例不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参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按上述比例确定。存在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三、孩子18岁父母离婚是否仍要给抚养费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负有抚养义务。子女年满十八周岁已成年,若其不属于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范畴,则父母无需支付抚养费。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情形。因此,若18岁子女已完成高中教育且具备独立生活能力,父母离婚时无需继续支付抚养费;若存在上述不能独立生活的情形,则父母仍需承担抚养责任,支付必要的抚养费直至其能够独立生活为止。
当遇到孩子18岁离婚一方不给抚养费的情况时,背后还有诸多法律要点值得关注。其一,若抚养费包含教育、医疗等费用,在孩子18岁后尚在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因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另一方仍需支付。其二,若之前通过协议约定的抚养费过低,孩子在18岁时因合理需求增加,可起诉要求适当提高。若你在孩子成年前后的抚养费支付、调整等问题上存在疑惑,别错过解决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法律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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