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撤销权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撤销权成立一般需满足以下条件:
1.债务人实施了处分财产的行为,如放弃债权、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等。
2.债务人的行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即导致债务人财产减少,偿债能力下降。
3.若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还需受让人知道该情形。
债权人撤销权由债权人以自己名义通过诉讼行使。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撤销权行使后,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自始无效,第三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返还债务人,恢复债务人责任财产状况,保障债权人债权实现。
二、撤销权成立后财产是否会归还
撤销权成立后,通常财产会归还。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所为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当撤销权成立,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被撤销的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若涉及财产转移等行为,受益人或受让人应返还财产。比如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给第三人,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获法院支持后,第三人需将该财产返还给债务人,以恢复到行为发生前的状态,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但如果财产已无法返还,比如已被消耗、毁损等,受益人或受让人可能需折价补偿。总之,撤销权目的在于维护交易公平和债权人合法权益,撤销权成立后财产原则上应归还。
三、撤销权成立的必要条件是哪些
撤销权成立一般有以下必要条件:
存在可撤销的事由,如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等致使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
撤销权人须为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受损害的一方当事人,如误解方、受欺诈方等。
撤销权行使须在法定期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撤销权;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在探讨撤销权成立的条件有哪些时,我们还需了解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与行使方式。撤销权通常有除斥期间的限制,若在规定期限内不行使,该权利将消灭,不同情形下除斥期间时长不同。而撤销权的行使方式一般需通过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请求。若在合同签订、债权债务等场景中涉及撤销权问题,比如对撤销权行使期限把握不准,或不知如何正确行使撤销权,别让疑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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