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方全责只修车不赔交通费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84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对方全责时,除车辆维修费外,你有权主张合理的交通费。
具体而言:
1.非经营性车辆:因事故无法使用期间,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费用(如合理的打车费、公共交通费用等),侵权人应予赔偿;
2.经营性车辆:还可主张因停运导致的合理损失。
需注意:交通费需与事故直接相关、金额合理,并保留票据(如打车发票、公交凭证)作为证据。若对方拒绝赔偿,可通过协商、交管部门调解或向法院起诉维权。
因此,对方仅修车不赔合理交通费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
二、对方全责只修电动车却不给予其他赔偿怎么办
若对方全责仅修电动车而不给予其他赔偿,可采取以下措施。首先,收集证据,如事故责任认定书、就医的病历和费用清单(若有人身损伤)、因事故导致的误工证明、财产损失的相关票据等。若与人身损害相关,可进行伤残鉴定以确定赔偿金额。
先尝试与对方及对方保险公司协商,明确除修车外应获赔偿的项目和金额。若协商不成,可向交通事故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中,提交之前收集的证据,请求法院判决对方承担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合理费用。法院判决后,若对方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三、对方全责只修电动车不赔其他费用怎么办
若对方全责只修电动车不赔其他费用,可先与对方及保险公司协商,明确提出除修车费外,合理的人身损害赔偿、误工费、交通费等也应赔偿,并说明法律依据。协商时保留好相关证据,如事故责任认定书、医院诊断证明、误工证明、交通票据等。
若协商不成,可向交通事故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中,将准备好的证据提交给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对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法院会依据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若对方不履行判决,可申请强制执行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当我们探讨对方全责只修车不赔交通费吗这个问题时,还需知道在法律层面,因事故导致的合理交通费用是可以主张赔偿的。比如在车辆维修期间,你因日常出行产生的替代交通工具费用,像乘坐公共交通的费用等,就属于合理范畴。但需要保留好相关票据,以证明费用的合理性和关联性。若对方拒绝赔偿合理的交通费,你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要是你对交通费赔偿的具体标准、索赔流程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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