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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过三天复议还可不可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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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7 · 1245人看过
导读:当事人若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需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若超过该期限提交复核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不予受理。所以,一旦超过三日,就无法再启动复核程序。
交通事故过三天复议还可不可以进行

一、交通事故过三天复议还可不可以进行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应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超过该期限提交复核申请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受理。因此,若已超过三日,则无法再进行复核程序。

二、交通事故过了多长时间就不能起诉

交通事故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损失赔偿纠纷,适用民事诉讼时效规定。根据民法典,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若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法定情形会导致时效中断,中断后时效重新计算。因此,交通事故纠纷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之日起三年内提起诉讼,超过三年且无时效中断、中止情形的,可能丧失胜诉权;超过二十年的,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三、交通事故过多久死亡不算当场死亡

法律上并未明确规定交通事故发生后经过多久死亡不算当场死亡,关键在于死亡结果与交通事故损伤之间是否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精神,若经法定鉴定机构鉴定,死亡原因与交通事故造成的损伤具有直接因果关系,即使非事故发生当时死亡,仍应认定为交通事故导致的死亡。反之,若死亡系因其他独立因素造成,且该因素构成死亡的主要原因,则不认定为交通事故导致的死亡。实践中需通过司法鉴定明确因果关系,以此判断是否属于交通事故死亡范畴,而非单纯以时间间隔作为判断标准。

当我们探讨交通事故过三天复议还可不可以进行时,其实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了解。即便过了三天可能无法进行常规的事故责任认定复议,但如果能证明存在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还是有争取的机会。另外,若对事故处理结果不满,除了复议,也可以在后续的民事诉讼中,向法院提出对事故责任认定的异议。倘若你对交通事故复议的时效、特殊情况处理方式,或者在民事诉讼中如何处理事故认定等问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准确答案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员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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