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化型抢劫立案需符合什么条件
转化型抢劫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其立案需符合以下条件:
前提条件:行为人先实施了盗窃、诈骗、抢夺行为,并不要求这些行为达到犯罪既遂标准,但通常要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不过具有入户或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诈骗、抢夺后实施暴力等情节的除外。
目的条件: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是为了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
时空条件:“当场”是关键要素,即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的现场以及被人追捕的整个过程和现场。
行为条件:实施了暴力行为或者以暴力相威胁。暴力程度应达到足以抑制他人反抗的程度。
二、转化型抢劫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转化型抢劫在《刑法》第269条有规定,认定标准如下:
首先,前提条件是行为人实施了盗窃、诈骗、抢夺行为,不要求这些行为达到犯罪既遂,但一般要求财物价值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特殊情形除外。
其次,目的条件是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窝藏赃物”是保护已取得财物不被追回;“抗拒抓捕”包括公安、司法人员及群众的抓捕扭送;“毁灭罪证”是销毁与犯罪有关证据。
最后,行为条件是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当场”指实施盗窃等行为的现场以及被追捕的整个过程和现场。暴力、威胁程度要足以压制他人反抗。符合上述条件,即按抢劫罪定罪处罚。
三、转化型抢劫存在哪些特殊的情形
转化型抢劫指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其特殊情形有: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或者故意杀人的,应当分别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虽未达到“数额较大”,但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情节严重的,可按抢劫罪定罪处罚。
携带凶器抢夺,虽未实施暴力,也以抢劫罪定罪处罚。这里的“携带凶器”指行为人随身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进行抢夺或者为了实施犯罪而携带其他器械进行抢夺的行为。
在探讨转化型抢劫立案需符合什么条件时,其实还有相关的要点值得了解。比如转化型抢劫中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如何认定,这对于判断是否构成转化型抢劫至关重要,有些行为人可能是临时起意实施暴力等行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其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财物的故意。另外,转化型抢劫中暴力行为的程度界定也存在疑问,达到何种暴力程度才符合立案条件。如果你对转化型抢劫立案的这些拓展问题或者其他相关法律细节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精准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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