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财产分割 > 夫妻离婚房产补偿费应如何支付

夫妻离婚房产补偿费应如何支付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6 · 1946人看过
导读:夫妻离婚时,一方取得房屋所有权需向另一方支付房产折价补偿费。支付方式先由双方协商,可一次性或分期给付;协商不成,法院会依支付方经济能力、房产价值等裁判。若支付方经济有限,可判分期并明确期限与金额。约定或判决分期支付,逾期要付利息。未履行给付义务,另一方可申请强制执行,支付时需留存凭证防争议。
夫妻离婚房产补偿费应如何支付

一、夫妻离婚房产补偿费应如何支付

夫妻离婚时,一方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应向另一方支付房产折价补偿费。支付方式首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可选择一次性给付或分期支付。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将根据支付方的经济能力、房产价值等实际情况作出裁判。若支付方经济条件有限,可判决分期支付,并明确分期期限及每期金额。双方约定或法院判决分期支付的,若支付方逾期履行,另一方有权主张逾期利息判决生效后,支付方未按约定或判决履行给付义务的,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支付时应注意留存支付凭证,避免后续产生争议。

二、夫妻离婚房子断供彼此是否存在连带责任

这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该房屋是夫妻共同债务所购,断供时银行首先会追究夫妻双方连带责任。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共同财产买房屋并办理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范畴。一旦断供,银行有权要求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包括本金、利息及罚息等。若一方偿还后,可依据离婚协议等约定向另一方追偿其应承担份额。

但如果能证明房子仅为一方个人债务所购,比如购房款完全由一方婚前财产支付,且贷款也由其个人偿还,那么断供时,另一方不存在连带责任。总之,关键在于房屋购买及贷款与夫妻共同财产债务的关联性认定。

三、夫妻离婚房子公证给娃行吗

可以。夫妻双方可通过婚内财产约定的方式,将共同房产约定归子女所有,并办理公证。

从法律角度看,这属于赠与行为。根据《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夫妻约定房产给子女,只要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该约定有效。

办理公证能增强这份约定的证明力。不过需注意,在未办理房产过户登记前,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除外。所以公证后,一般不能随意撤销,能更好保障子女权益。

当我们探讨夫妻离婚房产补偿费应如何支付时,除了支付方式,还有一些相关问题需关注。比如房产补偿费的支付时间,如果没有约定明确,可能会引发后续纠纷。还有若支付方不能按时支付,另一方可以通过哪些法律途径来保障权益。另外,房产的增值部分是否应纳入补偿费计算范畴也是常见问题。婚姻中的房产问题错综复杂,若你对夫妻离婚房产补偿费支付方式后续影响、计算涉及因素等还有疑问,别徘徊,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深入剖析解答。

网站地图
更多

财产分割最新文章

遇到财产分割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