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情况下债权人有优先权
以下几种常见情况债权人有优先权:一是抵押担保,债务人或第三人将财产抵押给债权人,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就抵押财产有优先受偿权。二是质押担保,包括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就质押财产优先受偿。三是留置,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动产,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留置该动产,并就其折价、拍卖或变卖价款优先受偿。四是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承包人就建设工程折价或拍卖价款优先受偿。五是船舶优先权,特定海事债权人依法向船舶所有人等主张的,具有优先受偿效力的担保物权。
二、哪些情况下预付款能退还
预付款是预先支付的款项,不同于定金,无担保性质。以下情形预付款可退还:一是合同未成立,若双方最终未达成有效合同,收取方应退还;二是合同解除,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致合同解除,收取方需退还;三是一方违约,若收款方违约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付款方可要求退还;四是合同约定可退还情形出现,依合同约定退还。若收款方拒绝退还,付款方可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维护自身权益。
三、哪些情况下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是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二是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三是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无严重违规等用人单位可解除合同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此外,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当我们探讨哪些情况下债权人有优先权时,除了已解答的内容,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了解。比如在企业破产清算中,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等债权通常具有优先权,这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另外,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也是一种特殊的债权人优先权,承包人就该建设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如果您对债权人优先权的行使程序、不同优先权之间的顺序等问题还有疑问,或者在实际生活中遇到了与债权人优先权相关的难题,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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