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结束后妻子的抚养费如何计算
离婚后涉及的是子女抚养费,而非妻子抚养费。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若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二、离婚结束后,该如何变更抚养权
离婚后变更抚养权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变更,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变更抚养权协议,然后去公证处办理公证。这种方式简便高效,能体现双方意愿,不过需确保协议内容符合法律规定且双方自愿。
二是诉讼变更,若无法协商一致,可向法院起诉。一方要求变更抚养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会支持: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八周岁以上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等。诉讼变更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对方不适合继续抚养子女或自己更有利于孩子成长。
三、离婚结束后能不能起诉重新分割财产
一般情况下,离婚后仍可起诉重新分割财产,但有一定条件限制。
根据法律规定,若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另外,如果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当事人也有权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法院撤销该协议,重新分割财产。
需注意,重新分割财产的诉求要在法定期间内提出,否则可能得不到法院支持。
当探讨离婚结束后妻子的抚养费如何计算时,我们还需关注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例如,抚养费的支付期限通常是到子女成年,但如果子女有特殊情况,如残疾不能独立生活,支付期限可能会延长。另外,抚养费数额并非一成不变,若后续子女生活、教育等费用明显增加,妻子可以要求适当提高抚养费。若在抚养费计算、支付期限、调整数额等方面你还有疑问,别让难题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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