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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认定书最迟多久能拿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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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6 · 1132人看过
导读:事故认定书出具期限分情况而定:常规案件自现场勘查之日起10日内制作;肇事逃逸案件查获车辆及驾驶人后10日内制作;需检验鉴定的案件在意见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检验鉴定期限一般不超30日,特殊经批准可延长30日。最迟约在事故发生后65-70日出具,若申请重新鉴定出具时间会延长。逃逸未查获时待查获后出具,实践中会告知进展。
事故认定书最迟多久能拿到手

一、事故认定书最迟多久能拿到手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事故认定书的出具期限需分情况确定: 1.常规案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自现场勘查之日起10日内制作认定书; 2.肇事逃逸案件:查获肇事车辆及驾驶人后10日内制作; 3.需检验鉴定的案件:应在检验/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其中,检验鉴定期限一般不超过30日,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30日(合计最长60日),该期限不计入办案期限。 最迟期限:若案件需最长检验鉴定(60日),则认定书出具时间为检验鉴定结束后5日内,即事故发生后约65-70日。若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果提出重新鉴定(需在收到结果3日内申请),重新鉴定期限同理最长60日,此时出具时间会进一步延长。 需注意:肇事逃逸未查获时,认定书出具时间需待查获后;但实践中交管部门会书面告知当事人进展,不存在无限延迟情形。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62、68条)

二、事故认定书从哪一天开始进行计算

事故认定书相关的核心计算问题集中在复核申请期限的起算点,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46号)明确: 1.复核期限起算: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自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第七十一条)。此处“送达之日”为起算基准,即当事人实际收到认定书的日期为起点,期间按自然日计算(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2.认定书生效时间:事故认定书自送达当事人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复核期间不停止其执行(第七十二条)。即便当事人申请复核,原认定书仍作为事故处理的依据。 3.制作期限的起算:认定书的制作期限从现场调查之日(一般案件)、查获肇事车辆及驾驶人之日(逃逸案件)或检验鉴定意见确定之日(需检验鉴定的案件)起算,分别对应十日内、十日内、五日内制作(第六十二条)。 综上,若您询问的是救济权利的起算,答案为收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若为制作期限,则依案件类型从上述法定节点起算。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

三、事故认定书签字后,案件是否算结束了

事故认定书签字后,案件并不必然终结。 事故认定书系交管部门对事故责任的行政确认行为,属证据范畴,其核心作用是划分事故各方的过错责任,供后续民事赔偿行政处罚刑事追责参考。签字仅代表当事人收到并知晓责任划分内容,不意味着案件处理完毕: 1.民事赔偿层面:若双方未就赔偿达成一致,签字后仍可通过协商、交管部门调解或民事诉讼解决;涉及人身损害(如伤残)的,需待治疗终结后确定赔偿金额,此过程可能持续数月甚至更久。 2.行政/刑事层面:若事故涉及酒驾、逃逸等违法行为,即使签字,交管部门仍需作出行政处罚;若构成交通肇事罪司法机关会继续追究刑事责任,不受签字影响。 3.救济途径:对认定书不服的,当事人可在签字后3日内申请复核,复核期间不停止认定书的执行,但也说明签字不代表程序终结。 简言之,签字仅确认当事人知晓责任划分,案件是否终结取决于后续赔偿、处罚或追责程序是否完成。只有当所有争议(民事赔偿、行政处理、刑事追责)均已解决,案件才算真正终结。 结论:事故认定书签字≠案件结束。

当探讨事故认定书最迟多久能拿到手时,除了这个核心问题,还有一些关联情况值得了解。若事故认定结果出来后,当事人对责任划分有异议,是有复核机会的,需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核申请。而且事故认定书直接影响后续的赔偿事宜,赔偿的流程、金额计算等都以此为重要依据。若你对事故认定书的获得时间仍存疑问,或者对复核流程、赔偿细节感到困惑,不用焦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解答相关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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