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损害鉴定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医疗损害鉴定时限规定如下:鉴定机构应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若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鉴定过程需较长时间,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及时告知委托人。此外,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若在鉴定过程中遇到需要进一步检查、检验等情况,所需时间同样不计算在规定的鉴定时限内。
二、医疗损害鉴定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医疗损害鉴定时间规定分不同阶段。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的,鉴定机构应自受理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出具鉴定书,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延长时间一般不超30个工作日。
若通过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转交鉴定,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自收到申请并审核材料符合要求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转交鉴定机构。鉴定机构同样需在45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并出具鉴定书,特殊情况可延长。
此外,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
三、医疗损害鉴定时间规定是怎样的
医疗损害鉴定分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医疗损害司法鉴定。
对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负责组织鉴定的医学会应在受理后5日内通知双方提交材料,当事人需在收到通知10日内提交,医学会自接到材料等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鉴定书。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时间法律未明确统一规定,通常在诉讼中,法院去委托鉴定机构后,鉴定机构会根据案件复杂程度确定时间,一般在数月内完成。若鉴定事项涉及复杂问题,时间可能延长。当事人应积极配合鉴定机构工作,按要求提供材料,以保障鉴定顺利进行。
当了解医疗损害鉴定时限是如何规定的之后,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鉴定结果出来后,若医患双方对结果存在异议该如何处理。通常,当事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另外,鉴定费用由谁承担也是关键问题,一般根据鉴定结果,责任方承担相应费用。医疗损害鉴定关乎患者权益与医院责任认定,若你在医疗损害鉴定过程中,对鉴定结果异议处理、费用承担等方面有疑问,不要错过解决问题的时机。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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