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时夫妻共同房产归属哪一方
离婚时夫妻共同房产的归属首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将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若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房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分割时该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对于婚前一方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可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离婚时夫妻共同车辆财产怎么分割
离婚时夫妻共同车辆的分割应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处理。首先由双方协议确定分割方式,可约定一方取得车辆所有权并向另一方支付折价补偿款,或变卖车辆后分割价款等。若协议不成,法院将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实务中分割方式通常为:一是评估车辆当前市场价值,由取得车辆的一方按评估价的合理比例向对方支付补偿;二是若双方均不愿取得车辆,可通过拍卖变卖程序分割所得价款。需注意,若车辆存在未清偿贷款,剩余贷款应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取得车辆的一方需承担后续还款义务,补偿款计算时应扣除未还贷款的相应份额。此外,法院会考虑车辆实际使用需求等因素确定归属。
三、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要怎么分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首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若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分割财产时该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当探讨离婚时夫妻共同房产归属哪一方,除了直接的归属判定,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房产归属确定后,未获得房产的一方可能会涉及居住权益问题,法律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保障其一定期限的居住权。另外,房产过户手续也是关键,若房产归一方所有,需及时办理过户,避免后续产生纠纷。如果您对离婚时夫妻共同房产归属判定后相关的居住权益、过户手续等问题存在疑惑,或者想了解更多详细的法律规定和操作流程,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为您提供精准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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