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定肇事逃逸负全责的标准是什么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有下列情形可认定肇事逃逸者负全责:
其一,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逃逸者承担全部责任,但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比如双方都有违规行为,可适当减轻逃逸方责任。
其二,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这是因为此类行为干扰事故正常调查,使事实难以查明。
其三,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直接认定逃逸方负事故全部责任。像撞车后害怕担责而直接驾车或弃车逃离现场。
若对责任认定不服,当事人可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二、判定肇事逃逸致人伤残的标准是什么
判定肇事逃逸致人伤残的标准需结合逃逸行为认定与伤残结果评定两方面,核心依据《刑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一、肇事逃逸的认定
根据《刑法》第133条及相关司法解释,逃逸行为指交通事故发生后,行为人为逃避法律追究而实施的逃跑行为,需满足:
1.发生交通事故(含车辆与行人、车辆间碰撞等);
2.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故意(如不报警、不抢救伤者、擅自离开现场且未留下有效联系方式);
3.客观上实施了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临时离开但立即返回、为抢救伤者送医并留存信息的,不认定为逃逸)。
二、致人伤残的标准
此处“伤残”需达到《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规定的十级及以上伤残等级(如肢体部分缺失、器官功能部分障碍等),需经司法鉴定机构依据该标准评定确认。
若逃逸行为导致伤者未能及时救治而加重伤残(如本可避免伤残却因延误治疗致残),则逃逸与伤残结果存在因果关系,需加重责任。
三、综合判定要点
同时满足:
1.存在上述逃逸行为;
2.受害人伤残等级达十级及以上;
3.事故与伤残结果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或逃逸行为加重了伤残程度)。
此情形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加重情节(若逃逸致重伤或死亡),或在民事赔偿中承担更重责任(如全额赔偿伤残赔偿金等)。
法律依据:《刑法》第133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字数:约290字)
三、判定肇事逃逸得具备哪些证据
判定肇事逃逸需多方面证据。现场证据方面,监控视频是关键,它能直观记录事故发生时车辆是否直接离开现场,明确逃逸行为。现场的痕迹物证也很重要,如刹车痕迹、碰撞碎片等,可证明事故发生及车辆情况。
证人证言也不可或缺。现场目击证人的描述,能证实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在事故后的举动,比如是否停车查看、有无主动救助伤者等情节。
此外,车辆行驶轨迹证据,通过GPS记录、电子卡口信息等,可判断肇事车辆事发后的行驶路线,若存在刻意躲避检查等异常路线,可作为逃逸证据。当事人陈述虽有主观性,但结合其他证据可辅助判断。综合各类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才能准确判定肇事逃逸。
当我们了解判定肇事逃逸负全责的标准是什么后,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肇事逃逸负全责后,受害者的赔偿该如何落实?赔偿范围通常涵盖医疗费、误工费、车辆维修等费用,逃逸者可能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若肇事逃逸造成严重后果,逃逸者还会面临刑事处罚,如交通肇事罪,量刑也有相应规定。如果您对肇事逃逸负全责后的赔偿流程、刑事量刑标准等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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