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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权归属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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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5 · 1420人看过
导读:子女抚养权归属依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定。不满两周岁子女,一般由母亲直接抚养;已满两周岁子女,父母协议不成时,法院按最有利原则判决,一方有丧失生育能力等情形可优先考虑;子女已满八周岁,应尊重其意愿。另外,父母也可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
子女抚养权归属法是什么

一、子女抚养权归属法是什么

子女抚养权归属主要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定。不满两周岁子女,一般由母亲直接抚养。已满两周岁子女,父母协议不成的,法院根据双方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一方有绝育手术等丧失生育能力情况、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环境不利成长、另一方有严重疾病等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情形,可优先考虑。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尊重其真实意愿。此外,父母可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

二、子女抚养权管辖权能约定吗

子女抚养权管辖权不能约定。管辖权分为法定管辖和裁定管辖,法定管辖是法律明确规定的,裁定管辖是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均不允许当事人自行约定。

子女抚养权纠纷属于民事案件,一般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这是为保证司法的统一和公正,避免当事人通过约定选择法院来获取不正当利益。所以,当事人不能通过约定来确定子女抚养权纠纷的管辖法院。

三、子女抚养权管辖法院怎么定

子女抚养权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遵循一般地域管辖原则。通常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指其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在特殊情形下,如对不在中国领域内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人提起有关子女抚养权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当了解了子女抚养权归属法是什么后,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抚养权确定后,一方想要变更抚养权该遵循怎样的法律程序。此外,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其探视权如何保障,在法律上也有明确规定。这些都是在子女抚养权问题中可能会遇到的情况。子女抚养权问题关乎孩子的成长与未来,每一个细节都不容忽视。如果您对子女抚养权归属法以及相关的变更程序、探视权保障等问题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的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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