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姻持续中一方父母所赠房产归谁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父母所赠房产归属需分情况看待。若父母明确表示该房产是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根据《民法典》规定,这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父母在赠与房产时签订书面合同,写明只赠与自己子女。若父母未明确表示赠与一方,一般会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例如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无其他特别约定。判断关键在于父母有无明确的赠与意思表示指向一方。所以,要确定房产归属,需查看父母赠与房产时的具体约定及相关证据材料,以此来准确界定该房产是夫妻一方财产还是共同财产。
二、婚姻持续中遗产到底归属哪方
婚姻持续中遗产归属分情况而定。根据《民法典》,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法定继承人或遗嘱指定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双方共有。比如,一方在婚内继承了父母房产,若无特别说明,该房产夫妻都有份。
但存在例外情形,若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那么该遗产就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例如遗嘱明确表明某笔存款只留给夫妻中的一方,那这笔存款就仅属于指定的一方,另一方无所有权。
所以,婚姻持续中遗产归属关键看有无明确指定,有指定归一方,无指定则为夫妻共有。
三、婚姻持续中一方父母买房归哪方
婚姻持续中一方父母买房归属问题分情况而定。
若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此房产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若一方父母支付首付款,夫妻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若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有证据证明仅赠与一方的除外。
当我们探讨婚姻持续中一方父母所赠房产归谁时,除了明确房产归属,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若该房产涉及后续出售,增值部分的收益分配该如何确定;若婚姻关系出现变故,已赠与的房产在离婚财产分割时是否会有特殊情况。这些都是与“婚姻持续中一方父母所赠房产归谁”紧密相关的问题。如果您在房产赠与、产权归属、收益分配等方面存在疑问,或者想深入了解相关法律细节,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详细剖析。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