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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诈骗存在的形式有哪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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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4 · 1165人看过
导读:信用卡诈骗有多种形式:使用伪造或用虚假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使用过期、已注销或被盗用等作废的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擅自交易;恶意透支,即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额、超期透支,经银行两次催收超三月不还。实施此类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需担刑责。
信用卡诈骗存在的形式有哪几种

一、信用卡诈骗存在的形式有哪几种

信用卡诈骗存在以下几种形式:一是使用伪造信用卡,或使用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进行诈骗;二是使用作废的信用卡,包括使用过期、已注销或被盗用的信用卡;三是冒用他人信用卡,未经持卡人同意,擅自使用他人的信用卡进行交易;四是恶意透支,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实施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二、信用卡诈骗本金里包含利息不

信用卡诈骗本金通常不包含利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犯罪的数额是指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时尚未归还的实际透支的本金数额,不包括利息、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在司法实践中,认定信用卡诈骗的本金以实际透支且未归还的金额为准,利息等费用不会计入诈骗犯罪数额。不过,利息等费用虽不计入犯罪数额,但在民事还款责任中,持卡人仍需按照与银行的约定进行偿还。

三、信用卡诈骗和盗窃咋界定

信用卡诈骗与盗窃界定主要看行为方式和法律适用。 信用卡诈骗包括使用伪造、作废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恶意透支等情形。冒用他人信用卡指非持卡人未经同意使用他人信用卡骗取财物,强调“冒用”行为,本质是欺诈使银行或持卡人陷入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恶意透支是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期限透支,经催收仍不归还。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按盗窃罪定罪处罚。此情形重点在于“盗窃”行为,行为人通过秘密窃取手段获取信用卡后使用,银行或持卡人并非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而是因信用卡被盗用导致财产损失。 例如,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ATM机上取款属信用卡诈骗;入室盗窃他人钱包内信用卡并使用则构成盗窃罪。

当探讨信用卡诈骗存在的形式有哪几种时,除了已了解的常见形式,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信用卡诈骗金额达到多少会被立案追诉,不同地区的立案标准可能存在差异,但达到一定数额就会面临刑事处罚。另外,若不小心遭遇信用卡诈骗,应在多长时间内报警才最有利于追回损失,这也至关重要。如果您对信用卡诈骗的立案标准、报案时效等方面还有疑问,或者在生活中遇到疑似信用卡诈骗的情况,想获取更专业的法律建议,别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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