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罪认罚后法院有没有不认可的可能
认罪认罚后法院存在不认可的可能。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法院需依法审查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具结书签署的合法性及指控事实的真实性、证据的充分性。若存在以下情形,法院可不予认可:一是被告人当庭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或对主要犯罪事实提出实质性异议;二是认罪认罚非出于自愿,如存在胁迫欺诈等情形;三是签署具结书时未依法有辩护人或值班律师在场,程序违法;四是指控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定罪条件;五是检察院的量刑建议明显不当且拒不调整。法院经审查认为不符合认罪认罚从宽条件的,可依法作出不采纳认罪认罚的裁判,根据查明的事实依法定罪量刑。
二、认罪认罚后量刑幅度究竟有多大
认罪认罚从宽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定量刑情节,其量刑幅度需结合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危害程度及认罪认罚具体情况综合确定。一般而言,主动彻底稳定认罪认罚的从宽幅度大于被动部分反复认罪认罚的;在侦查或审查起诉阶段认罪认罚的从宽幅度通常大于审判阶段认罪的;积极退赃退赔赔偿谅解的认罚行为可进一步增大从宽幅度。对于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幅度可适当放宽;对于重罪案件,从宽幅度相对有限但仍依法考量。需注意,对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极端暴力犯罪等情形,即使认罪认罚也可能不予从宽或从宽幅度极小。检察院提出的认罪认罚量刑建议,法院除法定例外情形外应当采纳。
三、认罪认罚后检察院能不能决定不起诉
认罪认罚后,检察院一般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不起诉。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即便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若存在法定不起诉情形,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等,检察院也应作出不起诉决定。此外,还有酌定不起诉的情况,即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检察院可以不起诉。所以,认罪认罚并不必然导致起诉,检察院会综合全案证据、情节等依法作出是否不起诉的决定。
当探讨认罪认罚后法院有没有不认可的可能时,我们还需了解一些相关拓展内容。即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若存在证据不足,无法形成完整证据链,或者发现认罪认罚并非出于自愿而是受到胁迫等情况,法院可能不认可。此外,若量刑建议明显不当,法院也有权力不认可。这些情况都会影响法院对认罪认罚的最终判定。如果您对认罪认罚后法院不认可的具体情形、后续程序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您详细解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