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障性住房公证离婚协议怎么办
办理涉及保障性住房的离婚协议公证,需先明确住房类型及产权状态。若为经济适用房等有限产权保障性住房,协议中关于住房分割的约定需符合当地保障性住房管理政策,如未取得完全产权的,不得违反限制交易规定,可约定归符合条件一方所有并给予另一方补偿,或待满足上市条件后再处理。若为公租房等无产权住房,仅可约定使用权归属,需符合公租房承租资格规定。双方需携带身份证明、离婚协议书、保障性住房相关证明材料共同到公证处申请公证。公证处会审查协议内容是否合法,若违反保障性住房政策,将不予公证,需调整协议内容后再申请。
二、保障性住房产权归属于谁所有
保障性住房种类不同,产权归属也有所不同。廉租房和公租房,其产权通常归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这两类住房主要是为低收入群体提供租赁房源,租户仅有使用权,没有产权。经济适用房,一般实行有限产权。购买人拥有有限产权,购房人在取得完全产权前不得上市交易。满一定年限后,补缴土地收益等价款,可取得完全产权。共有产权住房,其产权由政府和购房人按份共有。购房人可根据出资比例享有相应产权份额,政府产权份额通常由代持机构持有,未来符合条件时,购房人可增购产权份额直至取得完全产权。
三、保障性住房可以卖给哪些人
保障性住房包括多种类型,交易限制不同。经济适用房,满规定年限(一般5年)后,可按规定补缴土地收益等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再上市交易,面向符合当地购房政策的人群。限价商品房,通常也需满足一定年限限制,之后可以正常交易,面向符合购房条件的社会公众。公租房、廉租房,其产权归政府或相关机构所有,不能出售,只能出租给符合规定收入、住房困难等条件的家庭或个人。总之,保障性住房交易需严格遵守当地政策规定,不符合规定条件私自交易可能导致合同无效等法律后果。
在了解保障性住房公证离婚协议怎么办之后,还有一些相关问题需要关注。比如,完成保障性住房公证离婚协议后,房产后续的过户手续该怎么办理,因为保障性住房的性质特殊,过户流程与普通房产可能存在差异。另外,若离婚后一方对已公证的离婚协议中关于保障性住房的分配有异议,又该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些都是与保障性住房公证离婚协议紧密相关的问题。如果您对这些拓展问题或保障性住房公证离婚协议还有其他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答疑解惑。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