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诈骗罪的数额应该如何去计算
诈骗罪数额计算以行为人诈骗所得财物价值为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计算时,应将案发前已归还的数额扣除,按实际未归还的数额认定。多次实施诈骗行为,未经处理的,诈骗数额累计计算。对于行为人为实施诈骗活动而支付的中介费、手续费、回扣等,或者用于行贿、赠与等费用,均应计入诈骗数额。但如果有证据证明该财物被他人非法占有,一般不计入诈骗数额。在司法实践中,具体数额认定需结合案件证据情况判断。
二、诈骗罪的数额如何计算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诈骗罪数额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计算。在具体计算时,应将案发前已归还的数额扣除,按最后实际诈骗所得数额认定。
诈骗既有既遂,又有未遂,分别达到不同量刑幅度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处罚;达到同一量刑幅度的,以诈骗罪既遂处罚。
一般而言,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五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不过,各地区可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上述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
三、诈骗罪的数额和量刑怎么算
根据《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具体量刑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以及是否退赃退赔等,最终由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依法判决。
在探讨诈骗罪的数额应该如何去计算时,除了明确数额计算方法,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比如诈骗数额对量刑的影响极大,不同数额区间对应着不同的刑罚标准。而且,如果存在多次诈骗行为,累计数额也会成为定罪量刑的重要依据。另外,诈骗财物在案发前被追回或主动返还的部分,在计算数额时的处理方式也有相应规定。若你对诈骗罪数额计算的特殊情形、数额与量刑的具体对应关系等方面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精准法律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团队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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