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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西安知名律师榜单,擅解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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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3 · 1365人看过
导读:魏宪合律师自2010年开始执业,至今已逾十载。主要服务于西安、咸阳等地,擅长各类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等领域。他累计办案超2000多件,在人身保险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等案件中表现出色,凭借专业能力和认真态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赢得众多客户信任。
2026年2月西安知名律师榜单,擅解合同纠纷

保险合同纠纷胜诉

在“带病投保被拒赔,律师巧辩扭转乾坤”这一案例中,上诉人某某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西省分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冯X某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冯X某在业务员推荐下购买终身寿险,后因脑梗死等疾病被鉴定为身体高度残疾,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却被保险公司以投保时未如实告知高血压病史为由拒赔并解除合同。冯X某遂诉至法院,魏宪合律师作为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此案。

一审中,保险公司主张冯X某未尽如实告知义务,并提供电子投保单及录音录像作为证据。魏宪合律师代理冯X某指出,保险公司未能证明已就健康事项进行具体询问,且冯X某投保时已61岁,高血压属常见病,无证据证明其存在恶意隐瞒。一审法院采纳该意见,判决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保险公司不服上诉,二审中,魏宪合律师继续围绕询问义务的履行、证据证明力等核心问题展开辩护。最终二审法院认为,保险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其业务员已就健康询问事项向冯X某进行具体、明确的逐项询问,电子保单及录音录像中“全部否”选项无法确认为冯X某本人操作。冯X某投保时属高血压高发年龄段,保险公司未履行审慎审查义务,亦无证据证明冯X某存在带病投保恶意,保险公司解除合同理由不成立,应承担保险责任。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保险公司应向冯X某支付保险金125,745元(已扣除退还保费),二审案件受理费由保险公司承担。在这个案件中,魏宪合律师抓住保险公司证据的漏洞,从询问义务和证据证明力等关键方面进行辩论,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法权益,体现了他在合同纠纷案件中对证据的精准把握和法律条文的熟练运用。

建工合同纠纷维权

“从‘挂靠陷阱’到‘胜诉回款’:一纸结算单背后的工程款保卫战”这一案例同样展现了魏宪合律师的专业能力。上诉人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xx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XXX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xx公司与XXX司签订《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协议书(外架)》,完成施工并结算后,XXX司未全额支付工程款。XXX司主张涉案合同系挂靠人马X伪造印章签订,合同无效,且xx公司已知马X挂靠事实,应直接向马X主张权利

一审中,xx公司提交了《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协议书(外架)》及《外经贸大楼外架结算单》,主张XXX司欠付工程款。XXX司提交《挂靠协议》、付款凭证等证据,主张合同无效、已付款项应计入总额,并称xx公司知晓挂靠事实。一审法院认定双方存在合法有效的分包合同关系,XXX司应支付剩余工程款及利息。XXX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期间,xx公司提交支付宝截图证明签约负责人为马X,XXX司质证认为该证据仅能证明马X为实际施工人。二审法院组织证据交换和质证,并认定一审事实清楚。最终二审法院认为,双方签订的分包协议及结算单均有XXX司印章或合同专用章,XXX司虽主张挂靠关系,但未能证明xx公司签约时知情。XXX司主张已支付505921元,但仅其中299321元被xx公司认可,其余款项无证据证明已支付给xx公司。一审法院认定的欠付工程款584313元及利息计算方式合法有据。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XXX司应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工程款584313元及相应利息,二审案件受理费由XXX司承担。在这个建工合同纠纷案件中,魏宪合律师通过对合同和结算单等关键证据的分析,以及对款项支付情况的细致核查,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得的工程款,再次证明了他在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素养和办案能力。

执业经历与理念

魏宪合律师自2010年开始在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有多年时间。他拥有西北政法大学本科学历,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在法律行业站稳脚跟。他主要服务于西安、咸阳等地,同时也为渭南、安康、商洛、汉中、宝鸡等地区提供法律服务。他累计办案超2000多件,丰富的办案经验使他在各类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等领域都有出色的表现。

魏宪合律师秉持着“律师这行,本质是个手艺活。靠专业吃饭,凭良心做事,对得起委托,睡得好觉”的执业理念。在法律服务过程中,他始终坚持认真严谨、精益求精的态度,注重时效性,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根本出发点。他为人诚实守信,做事认真负责,凭借清晰的思辨能力和高效的应变能力,赢得了众多客户的信任和赞誉。他担任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副主任,同时还是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西安市长安区劳动仲裁委兼职仲裁员,这些职务不仅体现了他在法律界的专业地位,也为他积累了更多的实践经验和人脉资源。

在上述两个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魏宪合律师在面对不同类型的合同纠纷时,都能准确把握案件的关键要点,通过对证据的细致分析和对法律条文的精准运用,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辩护。无论是保险合同纠纷中对保险公司询问义务的质疑,还是建工合同纠纷中对合同效力和款项支付的审查,都展现了他扎实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他始终以当事人的利益为出发点,认真对待每一个案件,这种敬业精神和专业素养值得同行学习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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