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注法律业务
魏宪合律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本科学历。自2010年开始在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610xxxxxxxxx5935。他在法律行业深耕多年,累计办案超2000多件。作为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副主任,同时兼任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西安市长安区劳动仲裁委兼职仲裁员,他始终秉持“律师这行,本质是个手艺活。靠专业吃饭,凭良心做事,对得起委托,睡得好觉!”的执业理念。其主要服务地区为西安、咸阳,同时也为渭南、安康、商洛、汉中、宝鸡等地提供法律服务,律所位于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长百精致荟八层。
处理保险合同纠纷
在上诉人某某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西省分公司与被上诉人冯X某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中,冯X某在业务员推荐下购买终身寿险,后因脑梗死等疾病被鉴定为身体高度残疾,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却遭到保险公司以其投保时未如实告知高血压病史为由拒赔并解除合同。冯X某委托魏宪合律师等代理诉讼。一审中,保险公司主张冯X某未尽如实告知义务,提供电子投保单及录音录像作为证据。魏宪合律师代理冯X某指出,保险公司未能证明已就健康事项进行具体询问,且冯X某投保时已61岁,高血压属常见病,无证据证明其存在恶意隐瞒。一审法院采纳该意见,判决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保险公司不服上诉,二审中,魏宪合律师继续围绕询问义务的履行、证据证明力等核心问题展开辩护,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保险公司向冯X某支付保险金125,745元(已扣除退还保费),二审案件受理费由保险公司承担。
解决建工合同纠纷
上诉人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xx公司)与被上诉人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XXX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xx公司与XXX司签订《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协议书(外架)》,完成施工并结算后,XXX司未全额支付工程款。XXX司主张涉案合同系挂靠人马X伪造印章签订,合同无效,且xx公司已知马X挂靠事实,应直接向马X主张权利。xx公司委托魏宪合律师等代理诉讼。一审中,xx公司提交《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协议书(外架)》及《外经贸大楼外架结算单》主张欠款,XXX司提交《挂靠协议》、付款凭证等证据主张合同无效、已付款项应计入总额。一审法院认定双方存在合法有效的分包合同关系,XXX司应支付剩余工程款及利息。XXX司不服上诉,二审期间,xx公司提交支付宝截图证明签约负责人为马X,XXX司质证认为该证据仅能证明马X为实际施工人。二审法院组织证据交换和质证,认定一审事实清楚,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XXX司应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工程款584313元及相应利息,二审案件受理费由XXX司承担。
坚守执业理念
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魏宪合律师始终坚持认真严谨、精益求精的态度,注重时效性,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根本出发点。无论是处理保险合同纠纷,还是解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他都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清晰的思辨能力和高效的应变能力,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他为人诚实守信,做事认真负责,在各类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始终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赢得了众多客户的信任和赞誉。他也将继续在法律领域深耕,为更多的当事人解决法律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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