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背景与履历
俞雯律师本科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获得法学学士学位,后于南京大学深造,取得国际法硕士学位,并且是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她拥有丰富的多地工作、实习、交流经验,曾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江苏省司法厅、悉尼大学、台X政治大学等地积累阅历。硕士毕业后,俞雯律师便投身律师行业,展现出了扎实的理论基础和对法律实践的热情。
执业机构与职务
俞雯律师现为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是大成南京分所2024年引进加盟的优秀合伙人。该律所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和专业的法律服务团队,俞雯律师在此平台上能够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专业能力,为当事人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
执业年限与案件数量
从2021年开始执业至今,俞雯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这一数据体现了她在律师行业的活跃度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如此多的案件处理经历,使她在面对各种复杂的法律问题时,能够更加从容和专业。
擅长领域
俞雯律师深耕于房产纠纷领域,已成功办理房产纠纷相关案件100余件,其中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占比约50%,可见她在该细分领域的专注和专长。同时,她还涉足公司纠纷、婚姻家事纠纷、经济纠纷等细分类型,并且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商事合同纠纷等均有深入研究。其擅长领域包括房产纠纷、公司经营、合同纠纷,展现出了较为全面的业务能力。
专业能力证书
俞雯律师具备多项专业能力证书,如英语六级、雅思7分,这显示了她在语言方面的优秀能力,有助于她处理涉及国际业务或外文资料的法律事务。此外,她还拥有会计从业资格证,这种跨学科的知识储备使她在处理一些涉及财务和经济方面的法律问题时更具优势。
获得荣誉
俞雯律师获得了诸多荣誉,她是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体现了她在学术上的优秀表现。她还被评为北京市兰台(南京)律师事务所优秀青年律师,这是对她在律师工作中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的认可。同时,她是南京电视台德法同行·南京律师团十佳新媒体宣讲律师,多次前往电视台录制普法视频,通过生动有趣的普法小案例小故事向观众讲解民法典,为法治宣传做出了贡献。此外,她还是南京市鼓楼区青联委员、南京市房地产领军人才培训营成员,这些身份进一步证明了她在行业内的影响力和地位。
案件处理理念
俞雯律师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办案理念,力求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在每一个案件中,她都以当事人的利益为出发点,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制定合理的解决方案。
处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以“签了合同想反悔,面对天价违约金如何依法维权”这一案件为例。再审申请人(原审被告)刘XX与被申请人(原审原告)薛XX、芮XX因房屋买卖合同产生纠纷。2023年6月20日,双方通过中介签订《房地产买卖中介合同》,刘XX以270万元总价购买薛XX、芮XX名下房屋,支付2万元定金后于6月25日反悔,明确表示不再购买。薛XX、芮XX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54万元违约金,一审法院支持了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刘XX不服一审判决,委托俞雯律师申请再审。
再审办案策略
再审阶段,俞雯律师采取了一系列关键办案策略。首先,她指导并协助当事人刘XX收集并提交原审中未出示的关键证据——2023年6月25日刘XX与卖方薛XX及中介工作人员的录音,该录音旨在证明双方曾就合同解除事宜进行过协商。其次,基于新证据,俞雯律师向法庭提出两大核心主张:双方已就合同解除达成一致,原审法院对此事实认定错误;合同中关于违约金的条款存在争议,刘XX主张违约金为0元,原审适用法律错误。最后,在法庭审理中,面对对方当事人对录音内容的否认和对合同条款的强调,俞雯律师围绕“双方是否达成解除合意”以及“违约金是否过高”两大争议焦点进行了有力辩论,并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明确提出即便构成违约,54万元的违约金也“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请求法院依法予以调整。
案件最终结果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再审审理,作出终审判决。法院认为,刘XX提交的录音仅能反映协商过程,不足以证明双方已就解除合同及违约责任达成一致,刘XX单方停止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构成违约。法院确认合同中约定的54万元违约金有效,但同时指出该金额“明显过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对违约金予以适当减少。最终判决维持原审关于合同解除的判项,变更原审违约金判决,将54万元大幅调整为5万元,扣除刘XX已支付的2万元定金,最终判令其仅需再支付3万元,驳回薛XX、芮XX的其他诉讼请求。
律师在案件中的价值
在本案中,俞雯律师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首先,她扭转败局,实现再审逆转。在一审败诉、面临54万元高额赔偿的不利局面下,俞雯律师通过专业分析,找到案件突破口,成功启动再审程序,从根本上改变了案件走向。其次,她搜集关键证据,奠定胜诉基础。俞雯律师敏锐地意识到录音证据的重要性,指导当事人完成证据搜集与固定。这份新证据成为再审程序的核心,虽然未能完全支持“协商一致解除”的主张,但为后续违约金的调整创造了谈判和博弈空间。再者,她精准运用法律,实现利益最大化。俞雯律师的核心价值在于对《民法典》违约金调整规则的精准运用。即便在法院认定己方违约的情况下,她成功地说服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将“天价违约金”从54万元降至5万元,为当事人直接挽回了近50万元的经济损失。最后,她提供专业支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从一审败诉后的迷茫,到再审阶段的清晰策略,俞雯律师为当事人提供了全程的法律支持和心理疏导,通过专业的法律技能,在事实和法律框架内,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公正、最合理的结果,充分体现了依法维权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