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丰富
高志博律师毕业于黑龙江大学全日制法学本科,自2013年开始在黑龙江铁兵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有十余年。他是律所合伙人,担任刑事辩护团队和婚姻家庭团队主任,同时还是黑龙江省民盟法制委员会委员、哈尔滨法律援助中心公益律师。执业期间,他累计承办案件逾1000件,其中刑事领域案件百起有余,在诈骗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经济类、职务类、暴力性犯罪以及未成年人犯罪等细分类型上均有丰富经验。此外,他还担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等多家大型国企和私企的法律顾问。
争取自首减刑期
在长春的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中,被告人郝某家属在法院阶段才委托高志博律师。此前,被告人已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认罪认罚,量刑为三年有期徒刑。高律师仔细阅卷后,发现检察院量刑漏洞,虽然现场是抓获被告人,但卷中显示是电话传唤,应认定为自首情节。高律师抓住这一要点,在法院阶段据理力争,最终帮助被告人认定上自首情节,成功实现刑期降档,减少了刑期。不过,由于被告人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未委托律师,且在检察院门口有违法过激行为,检察院考虑社会危害性大而决定逮捕从严处理,否则本有争取缓刑的机会。这也提醒家属和当事人要重视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应尽快委托律师。
代理缓刑获成功
在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案件中,高志博律师为被告人辛某辩护。20XX年X月XX日至当月XX日期间,辛某在刘某某指使下,使用其银行卡帮助接收、转移诈骗赃款。高律师提出辛某具有坦白情节,且系从犯,认罪认罚并主动退赔诈骗被害人经济损失。法院最终采纳了辩护意见,适用新颁布的《关于办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被告人定罪量刑,辛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高律师的有效辩护为辛某争取到了较为理想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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